澳洲拟对千元以下进口货物开征消费税 法案内容涉及电商
2月16日,澳大利亚财长莫里森向国会提出一项关于消费税的立法议案,如获通过,自今年7月1日起,从海外进口总额千元及以下的商品将要缴纳消费税(GST),而不再有免税的待遇。
莫里森周四在国会发言时说:“这些变化确保澳洲企业,尤其是免于小型零售商继续处于不公平的劣势之下,因目前对于总值不足千元的进口物品免征消费税。”
去年11月4日,澳洲政府公布了这项新的草案,拟对价值在1000澳元或以下的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即与在澳洲国内采购来的商品同样缴纳消费税。
新法案如在国会通过,澳洲消费者通过网购或电话订购等形式,从海外进口低价商品将需缴纳与在国内购买商品相同的10%的消费税,包括递送费用。
(图片来源:网络)
另外新的法案中还规定,海外供应商、电子分销平台和货物转运商(其中许多是跨国公司),如果向澳洲消费者销售的低价商品的营业额达到7.5万澳元或以上,则需要登记和缴纳相应的销售税。
莫里森去年也曾表示,澳洲或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供应商收集模式,征收进口低价格商品消费税的国家。目前欧盟等管辖区也在向这一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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