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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案"死者是两对双胞胎父亲 家人拒受访

2017-03-27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山东

对于多方的介入调查,姑妈于秀荣告诉记者,“我看到了于欢的希望……”

3月26日晚7点,夜幕已降,山东聊城市冠县杭州路,源大工贸公司大院里,漆黑一片。

只有传达室里,亮着一盏烛光。望着微弱跳动的烛光,姑妈于秀荣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我看到了于欢的希望……”

当天,关于“辱母杀人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作出表态,派员赴山东对该案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媒体反映的警察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同一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就此案相继表态。山东省高院表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于欢对一审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山东高院于3月24日受理此案,合议庭现正在全面审查案卷。

而通过探访“辱母杀人案”案发现场,走访催债死者杜志浩老家及其家属,以及重新梳理苏银霞公司资金链如何断裂等情况后,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发现,引发这起悲剧的“血色民间借贷利益链”的两端,各有悲情的家庭,继续悲情!

山东

血案发生当天,催债人遗留下的物件。

【血色借贷之借钱】

再回忆现场

他脱下裤子时

我赶紧把眼睛闭上了

张立平,源大工贸清洁工。2016年4月14日那天下午,于欢母子被催债人阻拦在公司接待室时,她和马金栋,也在里面。

“马金栋也是我们公司员工。”张立平说,那些人来了后,“具体时间我记得不清楚了,应该是吃完晚饭后”,他们就把苏银霞和于欢带进了接待室。当时,张立平和马金栋坐在三人沙发上。母子俩分别坐在一个单人沙发上。“我们面对面,中间隔着一个长方形茶几。”

在接待室里,“那个死者(注:杜志浩)进来后,先是突然把右脚抬起来,踩在茶几上。踩得很重,把我着实吓了一跳。”张立平说,期间,杜志浩一直朝母子俩说一些很难听的话。比如“你要给你儿子娶媳妇?娶了也要被我……”“你叫欢欢?喊我叔叔……”之后,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把鞋子凑到苏银霞的嘴上,还故意把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再后来,又发生了让张立平完全没有想到的一幕。“这个男的穿的应该是松紧裤,他背朝着我。我看见他把手伸进了自己裤子里。突然,他把裤子脱了下来……”当看到杜志浩露出的光屁股,张立平赶紧把眼睛闭上了……

见此情形,张立平和马金栋慢慢地站起来,朝接待室外走。张立平出来后,便掏手机报警,没有拨通。于是,她让自己丈夫报警。

另据一审判决书引述的刘付昌的证言,马金栋出来后,曾告诉刘付昌:“快,报警吧,他们开始侮辱银霞了。”据刘付昌称,他发现苏银霞和于欢坐的沙发前面,有一个人面对他们两个,把裤子脱到臀部下面。“我就拿着手机报警。”

陈情书曝光

于欢是激情自卫

曾遭受长时间凌辱

3月26日,在公司传达室,于欢姑妈于秀荣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打印材料。“这是苏银霞写给有关部门的陈情书,就是希望于欢能得到从轻处罚。”于秀荣说。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苏银霞称,其向吴学占借款,源于公司资金困难。第一笔100万,借款时间为2014年7月,月利息10%。2015年7月,苏银霞已向吴学占偿还借款本息130万。后因资金困难没有按时偿还。于是,自2015年8月起,吴学占开始采取非常手段催款,如堵大门、强占住房、派人24小时跟随等。时至2016年4月14日,侮辱等行为发生。“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恶果,谨请领导慎重考虑并关注本案: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山东

记者探访案发现场。

【血色借贷之催债】

判决书披露

唯一死者,生前是“两对双胞胎”父亲

“我不会接受你的采访。你走吧……”隔着防盗门,一位女声从屋内传来。

3月26日下午,按照一审判决书公布的地址,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死者杜志浩生前位于冠县城区的家。但其家人拒绝与记者见面。

记者从判决书中注意到,向于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共计9人,其中死者杜志浩的近属有7人。要求于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30多万元。“除杜志浩父母和妻子外,另外四位近属为杜志浩的四个娃娃。”据杜志浩原籍所在地、冠县斜店乡南史村多位村民证实,四个娃娃是两对双胞胎。第一对双胞胎是两个女儿,第二对双胞胎是龙凤胎。

老邻居听闻

“这样讨债,真的有些过分了”

杜志浩的原籍,冠县斜店乡南史村,距离县城约7公里。3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史村,当打听杜志浩或其父亲时,绝大多数村民表示“不熟悉”。最后,终于找到一位同姓村民才得知,杜志浩的爷爷辈开始,他家就离开村子,去了20多里外的一个村子生活了。“当时,他家里只剩两个同宗爷爷。等这两个爷爷去世后,他家在这村子里,便没有直接亲属了。”这位杜姓村民说,不过,他家宅基地还保留着。至于杜志浩,村里少有几个人见过他。至于其在外做什么,村里人就更不知情了。

另据多位村民证实,杜志浩死亡后,其父亲还是将其骨灰安葬在了南史村的墓地里。“也算是叶落归根吧。不过,我听说他是在帮人讨债时被刺的。还听说,他还朝别人妈妈做一些难看的动作。这样讨债,真的有点过分了……”

【血色借贷之放贷】

起底借钱方

曾涉多起借贷案 已有10余人被抓

22岁“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被刷屏时,这起案件的关键人物吴学占却似乎被“忽略”了。3月26日,在源大工贸大门墙上,张贴着一张“布告”。发布者系聊城市东昌府分局,大致内容即“希望知情人举报吴学占有关犯罪情节”。

当天,聊城警方内部人士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证实,吴学占及其黑恶势力团伙大部分成员已被抓,时间是2016年8月。关于那次抓捕,这位人士透露一共抓了10多人,是山东省厅指令聊城市东昌府分局“异地办理”的。而吴学占团伙的主要涉案地点,是相邻的冠县。

被指借钱给苏银霞,并引发“暴力催债”的吴学占,在案发地聊城冠县,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记者调查发现,吴学占和其有着重要关联的赵荣荣,在当地涉及多起民间借贷案,时间跨度至少长达3年。

“刺杀”案前9个月

苏银霞邻里曾遭“要账”

“借款300万元,每万元月息300元”。这句话写在冠县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冠民初字第1533号”之中。该判决现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中,吴学占以原告班长洲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出现,但判决书并未显示二人是何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被告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润轴承公司),也就是借钱方,也在冠县工业园区。而这里,正是“刺杀辱母者案”事发地。这起案件,冠县法院于2015年7月判决。审判长潘圣国,现为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这是记者调查到的最早一起走上司法程序,涉及吴学占的民间借贷案。那么,此案中的吴学占是不是涉及“刺死辱母者案”的吴学占呢?3月26日,记者多次致电冠县法院,试图了解相关情况,但一直无人接听。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一个重要细节,与吴学占同为该案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还有一名叫赵荣荣的女子,此人曾出现在“刺死辱母者案”中。

3月25日,于欢的姑妈于秀荣回忆,2016年4月14日,在苏银霞公司,赵荣荣又一次来催款。于秀荣的回忆证实了两个信息,一是赵荣荣与这笔借款有关;二是她以催款人身份不止一次出现。

向苏银霞催款的赵荣荣

和吴学占存在重要关联

无论是“刺死辱母者案”,还是“华润轴承借款案”,这两起因民间借贷引发的案件,吴学占和赵荣荣都出现了。他们是何关系呢?

回到“刺死辱母者案”,47岁的当事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银霞。其借钱的细节,目前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媒体报道——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因资金困难,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月息10%。第二个版本则源自一份被传为“刺死辱母者案”的判决书。该判决显示,苏银霞向赵荣荣借款100万元,月息10%。审判长为聊城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文峰。

苏银霞到底找谁借的钱?法院认定的是赵荣荣还是吴学占?3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张文峰,但其手机一直关机。

此后,记者调查发现赵荣荣与吴学占的一个另重要交集——赵荣荣是聊城明泰钢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工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联系电话为1340xxxx888,和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为同一号码。而泰昌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吴学占。

为核实该号码背后关联,3月25日、26日,记者多次拨打该手机,但一直处于“来电提醒状态”。

3月26日下午,记者向聊城警方内部人士证实,赵荣荣的另一身份是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吴学占。这位警方人士同时透露,赵荣荣现已被带走调查。

吴学占的房地产公司

地址显示为某镇政府驻地

据报道,在“刺死辱母者案”中,吴学占正是以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高息揽储,并招揽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者查询到了该公司,状态显示为在营(开业)。法定代表人吴学占,成立于2012年7月9日。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地址为冠县东古城镇政府驻地。这家公司为何会在镇政府驻地?它和东古城镇有无关系?3月26日,记者致电东古城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泰和房地产公司之事,也不认识吴学占。说完便以不方便为由挂断了电话。

月息10%并非个案

未有判决其“高利息”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在“刺死辱母者案”中多次催要苏银霞欠款、身兼吴学占公司会计的赵荣荣,并非第一次涉及民间借贷案。早在2014年,冠县法院就曾判决“赵荣荣与聊城利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孙洪勇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最后一直上诉至聊城市中院,最后的结果是赵荣荣胜诉。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借款的月息为10%,与“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苏银霞的借款月息为同一标准。虽然“华润轴承借款案”中,月息没有如此高,但每万元300元的标准也并不低。

记者注意到,吴学占、赵荣荣的这些“高标准”月息,当地法院已在多份判决书中确认其存在,但目前二人所涉的案件,并未有判决宣布其“高利息”违法。

【专家看法】

从借高利贷开始就是一场悲剧

在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看来,民营企业由于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难度加大,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银行对风险变得敏感,钢铁本来就是产能过剩行业,源大工贸又是民营企业,在银行看来,违约风险比较高。”刘胜军说,因此,苏银霞除了选择高利贷,没有更好的办法。

刘胜军说,企业通过高利贷融资,无异于“饮鸩止渴”。“企业面临生存危机,不借钱不行,但借了钱又因为利息太高,没能力偿还,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一方面借款人往往存在乐观的预期,“过段时间就把钱还上”,但这种预期往往无法实现。另一方面,当出现违约时,“大部分人都不会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24%-36%部分,如果是借款人自愿,且没有损害其他人利益,也受法律保护。”成都一位律师李女士告诉记者,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月利率10%,已经远超出合理范围。

但刘胜军表示,司法解释只存在于理论上,现实中,债权人习惯用非正规手段催债。“即便申请企业破产,也不能消除这种暴力催债,反而会被认为是逃债、跑路。”刘胜军说。

“要想避免类似悲剧,最重要的还是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给中小企业提供普惠的金融环境,从根本上消除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刘胜军认为。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执法存在渎职?

最高检介入调查

“辱母杀人案”持续发酵,26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已受理该案的上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发布,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对于欢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以及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则在昨天12点50分发布消息称,已于昨天上午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于欢辩护律师殷清利表示,已经接到法院通知,将前往法院阅卷,同时,他将在二审中就于欢在案发时的精神状况申请司法鉴定。于欢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殷律师表示,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要证明于欢属于正当防卫的难度很大。据其判断,该案二审会在一个月内开庭。

关键词: 母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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