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夜会"初恋男友",竟被拍下裸照!更惨的还在后面!(组图)
年轻男子郭某和少妇小丽曾有过生意往来,一来二去两人混得比较熟了。郭某在同小丽的交谈中,也得知了她的恋爱经历。
郭某看到小丽家境富裕,一直想在她身上捞一把。2016年8月19日上午,郭某向好友彭某提出:小丽很有钱,不如把她劫了。彭某当场就答应了。
当天,郭某就申请了一个新的微信号,并加小丽为好友。微信聊天中,郭某谎称是小丽的初恋男友,还故意谈起了当年的分手原因以及他现在的状况。小丽对他深信不疑。于是郭某趁机提出晚上见面,小丽很快就答应了。
恶魔劫财不说,还欲行不轨!
当天晚上10点,郭某、彭某开着挂有假车牌的面包车,在硚口一轻轨站附近守候小丽。见她靠近,两人戴上面罩,将小丽强行拉上车,并用衣服蒙住小丽的头部,将车开到一偏僻处停下。
郭某二人抢走小丽随身携带的860元现金及项链一条,随后还脱光了小丽的衣裤,捆绑双手后拍下了她的裸照。
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抢劫并拍完裸照后,郭某和彭某强迫小丽趴下,欲施奸淫,后因生理原因并未得逞。临下车前,他们威胁小丽,让她拿出3万元,否则就将裸照及视频发给其丈夫。“如果不给钱,就要你们夫妻俩见红!”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此后几天,郭某和彭某每天都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以“发送不雅照片”为由威胁小丽,向她索要钱财。
面对这些,小丽几近崩溃,经过多番考虑后,她把实情告诉了自已的丈夫。8月24日,在丈夫的劝说下,小丽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31日,郭某、彭某被刑拘!
近日,记者获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对郭某、彭某均判刑7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