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旺否认美公司员工游行:国内"标题党"让我惊讶(图)
最近,《纽约时报》发出了一篇有关福耀美国公司的报道。其实事情并没有《纽约时报》所说的那么大,更不像国内一些“标题党”媒体渲染的那样“福耀美国公司的员工都上街游行了”。如果是那样,作为上市公司,福耀集团早就发出声明公告。而且在这个事情发生后,看看福耀集团在股票市场上的表现,我们的股价在上涨呢,这说明我们的股东充分相信福耀。
我并不反对工会
企业中有工会组织,这在美国很正常。我并不反对美国工会的存在,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的文化。
对在美国经营的企业家来说,面对工会这是家常便饭。我在美国投资20年知道怎么应对。福耀在美国的公司中,有一家就有工会,我们跟工会的关系处理得很融洽。
福耀其他公司中,有少数工会积极分子进入我们工厂的员工队伍中,他们没有闹什么事,就是悄悄发传单,我们一发现就与他们进行了交涉,并且告诉他们福耀在对待建立工会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福耀在美国新成立的公司,我们都会直接跟员工商量和讨论管理的问题。
其实福耀现在遭遇的这个事情也在意料之中。我们在美国的公司普遍经营得很好,今年能实现盈利。美国当地时间18日晚上,俄亥俄州招商局的官员联系我们,需要我们提供数据。他们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告诉记者,“一些关于福耀的报道是不真实的”。我们已经把实际情况告诉他们。所以,这说明州政府在这个事情上是支持福耀的。他们希望能把这个事情的真相搞清楚。如果这件事不明不白,对俄亥俄州也是一种污蔑。
《纽约时报》目的何在
为什么这个事情我没有第一时间回应?其中有一些原因。
当地时间6月17日,美国举行一个大型的招商活动,中文名是“选择美国论坛”。而《纽约时报》那篇文章是6月10日发出的,中文版是6月12日发出的。这篇文章在报道中存在问题,起码有40%是道听途说的。其中主要是采用了被福耀开除的员工的一些说法,听他们发表一些议论。
之所以说30%-40%的内容不真实,我们的公关部门请《纽约时报》提供采访的内容来源,有些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
还有30%是历史问题,其中说福耀还因为“环保问题”,被美国联邦安全与卫生署罚款10万美元。其实从这个金额可以看出来,所谓“环保问题”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这个罚款也是福耀与有关部门协商的结果。在美国,如果一个企业真的被发现环保有问题,别提10万美元,就是1000万美元、1亿美元都没用,等待你的首先是工厂暂停生产,进入整改,直到符合标准才能复工。
工会组织曾跑到我们工厂附近的一个酒店,组织一场活动,就是在酒店里搞个会议,邀请了来自我们工厂的大概二三十个工会积极分子(之前应聘到我们工厂工作的人),开会完之后,高兴地对事先可能联系好的当地新闻媒体说,“我们成功地召开会议”。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故意模糊了一个概念。按照美国当地的法律,在一家工厂成立工会,必须得到所在工厂半数以上员工的同意。但这次参加他们召集活动的人数顶多只占整个工厂的3%-4%,所以远远达不到成立工会的标准。
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甚至中国在国外投资都会遇到类似问题。我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回应或者发声,是担心被美国媒体继续炒作、发酵。美国政府17日举行这个对华招商活动,10日《纽约时报》发出这样一篇文章,后者到底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我不太清楚。《纽约时报》是为了拆特朗普政府的台,还是为了体现美国的绅士风度,告诉被邀请来美国投资的上千家中国企业,美国有这些“阳谋”,你们还投不投?
所以,在招商会的前一个星期出这样一篇文章,目的有些让人疑惑。
国内“标题党”让我惊讶
另外,中国国内一些媒体的“标题党”表现,让我实在是惊讶了,也接受不了。作为一个几十年来在中国成长起来的企业家,我为国家做了多少贡献,应该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很多数据都是白纸黑字摆在那里的。而福耀作为一家中国企业,到美国发展也有利于中国企业的整体形象,打造中国的品牌影响。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中国国内媒体的严肃报道和分析,而不是夸大其词和编造谣言。靠谣言来吸引眼球并赚钱,不但卑鄙,而且也太可怜了。
比如,“曹德旺美国公司员工上街游行”,这个是中国一些标题党媒体在胡说八道。虽然这个事情是《纽约时报》挑的头,但中国国内的“标题党”却在利用机会大造舆论。他们可能有两个目的:一是想把一些中国企业家吓回去,二是想影响股市。
福耀几天来的股票价格并没有受到这一新闻炒作的影响。如果是一家小公司,经过如此折腾,可能损失不小。从最初办厂到现在,我一直是很规矩的企业家,如果真的在美国遇到什么问题,我们的公司会马上发出正式公告。
福耀不怕被诉
有媒体说,有员工或工人要起诉福耀,但是这个员工是被福耀开除在先的。他起诉我什么?根据美国的法律,如果起诉的理由不充分,会通过律师让你撤回。《纽约时报》报道中涉及的一些事情其实是在海外投资经常遇到的情况,就算被开除的员工起诉福耀,如果福耀输了的话,也只是一个劳资纠纷,因为我们购买了正规保险,保险公司将会进行赔偿。
关于这次事件,保险公司也问过我们的态度,是跟这样的员工和解,还是不跟他和解。我们认为,开除他是因为他职业操守出了问题,我们并不怕他走法律途径起诉,作为一家公司,我们有我们的用人标准。
而且,福耀集团在美国投资额是10亿美元,他起诉赔偿的金额加上律师费,大约几十万美元。所以,就算他告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也不会影响福耀在美国的投资。而且,一旦他起诉,我认为我们的理由非常充分,我们会奉陪到底。如果他不起诉,我们都会考虑起诉。这个人虽然已被开除,但也必须把事情搞清楚,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不讲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