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孩子择校入学 学校竟要求开出具无犯罪记录(图)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的一份“任性”的证明材料刷爆了网络。一对夫妻为了孩子就近择校入学,校方却提出要求——需父母一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无奈之下开具了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同时对学校做法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请求该校取消该证明。
据新蓝网报道,张某是黄岩区宁溪镇牌门村人,这个学期张某的孩子要上小学了,由于夫妻俩都在路桥工作,为了方便照管,他们想就近择校入学。可没想到,台州市路桥区后蔡小学却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需父母一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于是,张某就根据校方的要去,带着这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找到了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的蜀黍。
其实早在2015年8月,公安部即公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正是其一。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对此,左右为难的台州市宁溪派出所的民警,还是本着便民的原则出具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证明文后对学校提出质疑: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一个学生就学,有必要提供价值的违法犯罪记录吗?学生入学要求提供其价值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那个教育部门的规定?
除了提出疑问,蜀黍还为校方的错别字找了茬,文中“其字”应该是“其子”吧?
最后,也提出了取消该证明的请求。
涉事学校徐校长对媒体表示,不方便回应此事。
路桥区教育局表示,此前有些学生入学是要求家长开具无犯罪证明。但是从今年开始,教育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经取消这项证明。目前已经要求学校进行整改。
在“18项不证明”新规推出之后,类似派出所就奇葩证明怒怼相关单位的案例,就不绝如缕。6月21日中国青年报曾报道,广东梅州一名孩子上学,父母同样被要求开无犯罪记录,民警怒怼奇葩证明: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的读书权利吗?
观点>>
为“怒怼”奇葩证明的黄岩警方点赞
孩子入学需要提供父母无犯罪证明,学校哪里来的法理依据,要求派出所提供这样的查询证明?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正常就近入学,本来就是义务,跟家长有没有犯罪记录毫无关系。难道说,家长有犯罪记录,孩子就不能上学了?可以肯定的是,教育部门不会出这种带有歧视性的规定。既然这样的“奇葩证明”毫无意义,那为什么学校还要让家长去派出所跑这一趟?公安部门“怒怼”学校的不合理诉求,反问到位,有理有据,值得点赞,而作为学校一方,真应该好好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