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分子入狱,英政客称英方有责任保障香港人权,被“打脸”!
16名被告包括黄之锋(左)、岑敖晖(右)等于今日判刑
20名非法“占中”参与者因阻挠执法人员清场,于2017年10月被控以刑事藐视法庭罪。香港高等法院昨日(17日)对其中16名被告判刑,刑期最重为即时入狱4个半月。
大白新闻意到,此前,英国前自由民主党党魁阿什当领导的所谓“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发表报告,提到香港立法会议员被取消资格、非法“占中”黄之锋等人被改判入狱等,妄称“反映对香港法治及司法独立的忧虑”,认为中英双方有责任保障香港人权。
16名"占中"分子今被判刑
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期间,有团体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非法示威者占用旺角一带路面。2014年11月26日,法院执法人员和警方遵照香港高院颁发的禁制令清场。清场过程中,涉案的黄浩铭、黄之锋、岑敖晖等20人违反法庭禁制令,阻碍执法人员及警方清理堵塞旺角弥敦道的障碍物。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事后控告上述20人犯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和岑敖晖等11人认罪,黄浩铭等9人则不认罪。香港高等法院于2017年10月裁决全部20名被告藐视法庭罪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17日对其中16名被告的具体刑期宣判。法官认为,黄浩铭在案中扮演角色最重,故他被判即时入狱4个半月;黄之锋被判即时入狱3个月;岑敖晖被判入狱1个月,缓刑1年,罚款1万港元;其余13名被告分别被判入狱1个月至2个月,缓刑12个月至18个月,并判最高1.5万港元罚款。
据媒体报道称,黄之锋、岑敖晖等被告人今坐入犯人栏听取判刑,各人神情轻松,更不时展露笑容。黄之峰、罗冠聪、岑敖晖、黄浩铭、梁晓阳,以及港岛区补选候选人周庭,今早与支持庭到达高院叫口号,黄之锋、岑敖晖及黄浩铭均表示都有再次入狱的心理准备,但表明都无碍他们追求更公义社会的诉求,并呼吁支持者在3月11日参与补选投票。
英政客称英方有责任保障香港人权
据港媒报道,此前,英国前自由民主党党魁阿什当领导的所谓“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发表报告,提到香港立法会议员被取消资格、非法“占中”黄之锋等人被改判入狱等,妄称“反映对香港法治及司法独立的忧虑”,认为中英双方有责任保障香港人权。
外交部驻港公署以及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6日对此予以回应,对于外国机构干预中国国家内政及香港事务表达强烈不满。林郑月娥强调,并不存在“西环(中联办)治港”的现象,“干预中国内政”的反而是英国非政府组织“香港监察”的最新报告。
日前,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发表的“中环(港府)、西环行埋一齐(走在一起)”言论,引发热议。林郑澄清说,不存在中联办干预特区高度自治事务或施政,这只是部分人士过分演绎,或上纲上线。
据外媒报道称,林郑月娥表示,中国国务院赋予中联办五个职能,包括促进香港与大陆在经济、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她可以举出多个例子,是由港府邀请中联办官员进行事务性合作和交流。
林郑月娥批评有关文章称,对香港的现状评论不公平及非常无根据,而文章内容是外国机构干预国家内政及香港事务,而该组织其中一名领袖更是外国国会议员,强调有关干预非常不合适,认为香港市民应要对外国的干预表达不满。
外交部驻港公署在其官网刊文表示,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外国政府、机构、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涉香港事务。英国个别政客和所谓“香港观察”组织充满偏见,其发表的所谓报告歪曲事实,不值一驳。
驻港公署指出,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香港特区政府严格依法施政,“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香港经济、社会、法治、民主等各项事业充分发展,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人民日报:“西环治港”是谬论
对此,《人民日报海外版》今日(1月17日)刊文称,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日前出席活动,指出“中环与西环行埋一齐几好(中环与西环走在一起好啊)”。这句话,说出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他的共同心声。对香港社会来说,这句话简单直白,亦生动形象,更讲出了一个基本道理:代表中央政府的中联办与特区政府,应有高效互动、紧密合作,这是必要和有益的。
客观地讲,长期以来,中联办在香港社会的存在,有一些神秘化的色彩。尽管中联办(原新华社香港分社)代表中央政府驻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按照中央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已超过70年,但由于香港回归前的特殊历史环境和回归后直辖于中央政府,一些香港市民对中联办的认识并不充分,对它的地位、角色、功能知之不详;有的人还产生了一些误解,甚至妖魔化它,提出了“西环治港”的谬论,试图误导市民视听。这些情况,需要理清;这些问题,亟待廓清。
文章介绍称,国务院赋予香港中联办的职能共有5项:联系外交公署和驻港部队;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港中资机构;促进两地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处理有关涉台事务;承办中央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五项职能,均与香港社会息息相关,体现着中央政府驻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和地位;而中联办的实际运转,都是在践行这些职能,从未缺位,也从未越位。
职责在身,决定了中联办在香港的存在是实体的、具体的,是必然要与香港社会广泛发生联系,与特区政府频繁、紧密互动和合作的。特别是香港回归20年来,中联办为了“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一心为国家、一手联系两地,发挥沟通桥梁作用,为香港真情付出,在两地间热情摆渡,对促进两地交流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深港通”“沪港通”“债券通”以及最近国家刚刚出台的为香港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提供便利的政策措施,都有中联办的推动和参与。
因为中联办的地位和角色,特区政府与之“企埋一齐(站在一起)”并“行埋一齐”,再正常不过,属理所当然。涉及国防、外交事宜,特区政府需要中联办联系处理;涉及两地交流合作,特区政府需要中联办协助推进;涉及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特区政府也需要中联办向中央集中反馈。对中联办而言,确保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有义务提供支撑;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义务提供支持;增强香港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有义务提供支援。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新的宪制秩序下,中联办与特区政府各谋其政、各尽其责,又无间合作、勠力同心,正彰显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伟大事业有现实的强大生命力和坚实的体制基础。
文章称,毋庸讳言,目前有些人对中联办和特区政府之间的正常互动,刻意歪曲、诬蔑,说什么“西环插手香港内部事务”,似乎认为“中环”“西环”背道而驰才符合香港利益;对特区政府官员、立法会议员到中联办沟通两地合作事宜,也作无端猜疑和攻击。如此“认识”,罔顾基本道理和事实,可笑至甚。王志民日前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特别是对于基本法规定的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中央从不干预”。确实如此,中联办按照中央赋予的职责,在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上一以贯之,在保障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上一以贯之,在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上一以贯之。它的使命明确、职责清晰,不容缺位,更不会越位。
林郑月娥表示,与中联办合作为香港带来很大裨益。王志民说,为香港、为国家,“中环”、“西环”以后一定会做多点,一定要多“行埋一齐”。看得出,加强互动合作已是两个方面共同的自觉。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开展这些工作,仍然需要两个方面共同继续努力;而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无疑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让香港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