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4日 28.4°C-34.6°C
澳元 : 人民币=4.71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2018-03-22 来源: 华人生活网 原文链接 评论13条

一年多以前,50岁的华人教授曾晓峰在南加州大学被杀害。昨日,法官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判。

结果却令人震惊:凶手被认定“精神疯狂”被判无罪!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 1

杀人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看起来不可思议却是真实存在的情况。

据外媒报道,20日,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对南加大华裔教授曾晓峰命案做出裁决,前南加大研究生布朗(David Jonathan Brown, 29岁)因杀害其教授曾晓峰时精神失常,将被送往州立精神病院。

法官表示,布朗可能终身接受治疗,其医治情况变化,及其在何地被收容都会及时通知受害人家属。

在这起华裔教授命案审理过程中,布朗曾以案件发生时精神失常为由辩称无罪。去年元月,当获得了法庭是否有足够证据决定令其受审的听证权后,布朗便撤回了无罪抗辩。此后,法官审阅了两名精神病专家对布朗的诊断报告,断定他作案时精神失常,因此无罪。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 2

案发始末

曾教授的实验室共用五名学生,人数不多,因此师生关系都比较亲密。

惨案发生的这一天是学期的最后一个上课日,第二天就是期末考试。事发后,南加大校园里围绕杀人动机的各种猜测和传闻满天飞。

有人认为命案和布朗毕业前休学近一个学期有关,有人说案发前布朗曾划花了曾教授的车,这很可能是命案的导火索;还有人猜测可能与毕业考试或项目论文有关。

实验室主任比德曼表示,一些教师怀疑布朗袭击曾晓峰,可能是因为毕业生评估委员会给他的评价“不尽如人意”。

马瑟教授则表示对布朗的评估结果并不知情,曾晓峰是布朗的导师,曾的评价是评估委员会的一个关键的信息来源。

但同在一个实验室的同学表示非常震惊:“大卫曾说过,曾教授就像父亲一样对待他。他很敬爱曾教授,两人此前没有发生过争执。”

大卫的高中同学表示,大卫在中学就不太合群。

一位知情者表示,生活中的大卫性格“古怪”,不爱笑,有一些怪癖。

他在毕业纪念册上写过“我觉得学校的所有人都不喜欢我”这样的话。

大卫的父母都已经年逾六旬,还有个哥哥。

他是非常优秀的教授

死者曾晓峰是南加州大学神经科学影像中心(Cognitive Neuroscience Imaging Center)主任,年轻有为。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 3

他在北京出生,后来跟随父母移居香港。曾晓峰从2001年开始在南加州大学任教,2015年正式成为终身教授。

他的研究领域是人类脑部、神经认知科学。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曾晓峰有过多次突破性发现。

2016年,他获得了美国卫生研究院400万美元的研究经费,担任主持学者负责失明对人类脑部影响的研究。

同事们对他一致好评,南加州大学实验室主任欧文•比德曼说:“曾在南加大已经工作了15年,是神经科学研究项目的基石。”

另一位同事说:“我们失去了一个极其有思想又十分慷慨的人,他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同事、老师。”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 4

师生悼念曾晓峰教授

老年学和心理学教授马拉•马瑟说,曾晓峰待人和蔼可亲,尽管自己很忙总是抽出时间来帮助学生和其他教授。

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教授,却被自己的博士生杀死,惨遭毒手。

曾晓峰妻子悲痛不已

20日上午,在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斯瓦恩(Leslie A. Swain)宣读对布朗的裁决前,曾晓峰的遗孀庞女士(Carissa Pang)在法庭上动容地说,先生意外遇害后家庭生活发生了永远的改变。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 5

她说,出事前原本一家人计划返回香港去为曾晓峰的母亲庆贺80岁生日的,可突然变成了老人家要乘坐15小时的飞机来美出席儿子的葬礼。

庞女士说,曾晓峰并非战场上的士兵,或一名身处危险街道的警察,他是在实验室里被谋杀的。她对法官说,“只因一个人的决定就结束了我先生的性命”,为此她成了单亲妈妈,面对他们年幼的儿子她感到无助。

“在儿子问我他父亲为何被杀害时我感到无助。” 曾晓峰的遗孀说。她只能告诉儿子杀死他父亲的人“有精神疾病与一些不好的想法。” 可当年幼的儿子问道,“那他为何不去看医生、吃些药改善一下” 时她则无言以对。

白人学生捅死华裔导师,杀人嫌犯竟判无罪(组图) - 6

法官对庞女士说,布朗医治情况的变化,以及他在何地被收容都会及时通知受害人家属。法官表示,布朗面临终身接受医治的可能。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3)
STAT不考A不改名
STAT不考A不改名 2018-03-22 回复
精神病和未成年人杀人没刑责,根本就是恶法!
WO什么都没有说
WO什么都没有说 2018-04-22 回复
按照这种法律:正常人怎么会捅刀子啊,捅刀子的都是神经病;神经病杀人无罪,所以,被杀都是白死了。没有人需要为此负担法律责任。
网上一旧云
网上一旧云 2018-03-22 回复
这是最好的借口
樱桃就大葱
樱桃就大葱 2018-03-22 回复
法律是公平的!人家有精神病有医生证明!肯定无罪!為什麼去招一个精神有問題的人呢?
CHH-hzy
CHH-hzy 2018-03-22 回复
作为纳税人,不想用交的税来养精神病一辈子怎么办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