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了!女孩被强奸产子,犯人还能获得孩子监护权?(组图)
恶性强奸,在世界各国一直都是重罪,强奸犯往往都会遭到最严厉的惩罚。
(图源:daily mail)
但在一个英国小镇Telford,强奸受害者艾莉森(化名)不但没有在庭审上获得公正的审判,反而被强奸犯贼喊捉贼:
政府宣称,艾莉森必须让强奸犯定期探视自己的孩子,让他行使自己的监护权。
而这个孩子,正是那个强奸犯给她留下的。
艾莉森出于某些原因选择了生下这个孩子,而这个孩子也成为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
(图源:daily mail)
警方随后警告艾莉森,如果不让强奸犯探视孩子,就有可能把艾莉森送进监狱。而对于强奸犯的指控,却一直不予立案。
艾莉森陷入了持续的恐慌之中,她感觉到那个强奸犯仍然在控制她的生活,而且是利用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图源:mirror)
艾莉森的遭遇开始于1980英国。在那个metoo运动还没开始的时代,女性被强奸仍然被社会视为不光彩的事情。
而强奸犯则往往可以享受全套的司法权益,判决过程漫长、程序复杂。而律师和法官往往不相信女性的证词,倾向于相信男性的各种借口。
(图源:just me being curious)
艾莉森成为了当地黑帮强奸的对象。强奸她的是一名巴基斯坦的移民。15岁的她在被强奸之后怀孕,被要求离开学校,因为生孩子会给别的同学带来“坏榜样”。
那名强奸犯,则继续虐待了她两年。
在两年时间里,女孩儿的生活完全被强奸犯控制。期间艾莉森再次怀孕,但这一次她选择了堕胎。
她试图寻找警察的帮助。但在当地警方眼里,艾莉森与强奸犯的关系变成了:已经育有一子,而且是长期同居的情侣。
就这样,在孩子7岁前,那个强奸犯在孩子面前都以父亲自居。
不过,虽然这位强奸犯没有被以强奸的罪名起诉,他最后还是因为其他罪名锒铛入狱(别忘了他还是个黑帮成员)。
这时,最黑色幽默的事情来了:英国的法律援助团体本着帮助弱势群体的精神,帮强奸犯要回了孩子的探访权。
他们的想法很美好:一码归一码,犯人也应该有当爸爸的权力。
而且这个探访权是强制的。也就是说,艾莉森如果不把孩子带去给自己的强奸犯看,就是触犯了法律, 侵犯了他的人权…
不过,因为强奸犯并未接受强奸审判,法院并不知晓他曾经强奸孩子的母亲。他们做出这个判决还在可以理解的范围之内。艾莉森遇到的不公可以甩锅给警察和检方办案不利。
但最近,英国法院对另一起案件的审判则坐实了司法体系的严重问题——在英国,强奸犯就是可以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图:sammy woodhouse)
Sammy Woodhouse 是强奸案的受害者。和艾莉森一样,她也因此怀上了强奸犯的孩子。不过事情发生在2016年,此时的英国社会已经对强奸犯有了零容忍的态度。
法院也很给力,犯人最后被判了35年。
然而,当Sammy向政府申请育儿补助的时候,政府提出她必须联系孩子的父亲,一同做出决定。并且父亲还有探视孩子的权力。
这位母亲当时是崩溃的——孩子的“父亲”,如果还能把他称之为“父亲”的话,是她这辈子最大的梦魇。
强奸了Sammy的犯人
(图:Arshid Hussain)
好不容易把他送进了监狱。现在却要和他一起商量育儿事宜?开什么玩笑啊。
当初强奸庭审,这位母亲可以面对强奸犯,已经是拼尽全力。
本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现在却还要再来一遍?
但英国的法律就是有这个漏洞:强奸犯对自己孩子是有部分监护权,仍然可以行使这个权力。
(图:sammy接受卫报采访)
不过好在,Sammy已经投过媒体发声,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公众。
英国的政客议员也终于开始正视这个问题,出台方案试图去填补这个法律漏洞,不让强奸犯对母亲和孩子进行二次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艾莉森与Sammy都是英国史上最大规模的性侵案的受害者。
40多年来,在英国Telford和Rotherham存在着强大的强奸团伙。他们诱骗无数白人女孩儿进行虐待、强奸。并利用法律程序上的漏洞,逃脱法律的制裁。
(图:镜报:史上最严重的虐童事件)
自1980年至今,在Telford已有超过1000名女孩成为受害者。直到今年才被《镜报》披露。
但由于当地警方的无能、以及政府的忽视,这些案件都被当地政府雪藏。有些受害者甚至被警方当成妓女,调查敷衍了事。
甚至因为施暴者大都是移民、少数族裔,当地政客也故意选择不追究,以免自己被打上“种族歧视”的标签。
Rotherham落网的团伙成员
(图源:mirror)
Telford的强奸团伙成员
(图源:youtube)
法院往往只能因为缺乏证据、懒政,相信了嫌疑人的无辜。
更可怕的是,这个团伙利用了女孩对性行为感到的耻辱,用威胁告密的方式控制住了这些女孩儿,让她们成为团伙的长期性奴…
《镜报》:特尔福德女孩儿被70个恋童癖强奸,经过法律途径终于有望之后像公众说出真相▼
奸杀犯都逃脱罪责,特尔福德的家长愤怒了。▼
五名受害人被强奸犯杀害,女孩儿在家中被活活烧死。▼
一个14岁的受害者接受采访时说:
“我必须每周至少两次从当地一家诊所买药吃,但没有人问过任何问题。”
“我堕胎过两次。在我第二次堕胎后,我被一名虐待者带走被并更多男人强奸。
“最糟糕的日子是在我16岁生日,当时我被五名吸毒的男子强奸。
“几天之后,组织头目出现在我的家里,并告诉我,如果我透露哪怕一点风声,他就会烧了我家。”
…
图:Telford的受害者们(图源:Sun)
罪犯和犯罪嫌疑人也有合理的权益,这点没有错。
但错就错在,法律的执行者过于关注他们的权益,让他们成为了享受权益的那部分人。与此同时忽视了受害者相应的权益。
这就造成了强奸犯也有监护权,无数强奸嫌疑人得以利用法律漏洞逃离审判。
希望这个社会,在维护法律公正的情况下,可以对受害者更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