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北京交警,竟然抓过这么多明星了!(组图)
看过《流浪地球》的小伙伴们应该都知道,在全局特效之外,最洗脑的就是这句“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苏州交警还与时俱进,真的把这句话用在了日常的交通标语显示上。
恰逢春运期间,这样洗脑的一句台词也收到北京交警的回应。
不过,这一次又是神通广大的网友翻开了自己的小本本,发现真的有不少明星因为危险驾驶被北京交警抓住过。
首当其冲的就是吴京!
事情发生在2006年,吴京在一天深夜驾驶一辆现代小客车被北京交警发现疑似有酒后驾车的嫌疑。
经过酒精检测,吴京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03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吴京给自己的辩解则是:承认喝酒,因为知道不能酒驾,所以叫了司机来。
可没想到在等司机来的一点点时间里酒店保安又让他把车挪到门口去,结果刚挪了5米警察叔叔从天而降。
被带回警局的吴京反复和交警说着“五米”,但没办法,北京交警很严格。
配合交警工作之后,吴京被行政拘留10天,暂扣驾驶证5个月,罚款1800元,扣12分。
其实吴京这个已经算轻的了,2006年的时候酒驾还没有入刑,2010年国家开始拟定醉酒驾车“不撞”也直接判刑的草案。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于是高晓松成了顶风作案的明星第一人!
5月9日晚,高晓松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酒精检验之后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
而这一次撞在枪口上的高晓松,也被判处了酒驾的最高处罚——被判拘役6个月。
这一场“监狱生活”高晓松是实实在在坐满了半年。
北京交警不仅要抓酒驾,还要抓肇事逃逸司机。
说到周杰,大家对他印象可能还总停留在《还珠格格》中的尔康和《少年包青天》里的包拯。
2009年6月2号凌晨4点,周杰开着无牌奔驰车,在北京高碑店路和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司机和两名乘客受伤。
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头部破裂+轻微脑震荡,女乘客多处骨折……
在交警赶来的时候,只能看到周杰的车,看不到周杰的人。
当时周杰替自己辩解,报警电话是他主动打的,看到有120来了之后,因为实在太冷和见到有人在拍照,不想事情闹大才离开现场。
也有当场的路人替他证明在事故发生之初周杰打了报警电话,而且停留在事故现场一段时间。
但出租车司机和女乘客就不断质疑周杰没等交警到就离开现场是不是为了躲避“酒精检测”。
周杰一直坚称自己没有喝酒。
这件事情甚至他觉得委屈,自己报了警,在现场等了一会才离开,应该不算是逃逸。
就算事情过去了好几年,上节目的时候还要为自己喊冤。
但《今日说法》因为这件事专门做了一期节目,详细报道了事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
交警认为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周杰酒驾,但周杰当时的行为已经构成弃车逃逸,事发时周杰超速、没挂车牌,负主要责任。
而专家也科普“法律上说你不能离开现场,只要你离开现场,你就是逃逸!”
周杰也被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所以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最后这位逃逸明星就有些过分了。
2007年3月,当时还在上大学,名字是“张汉”的张翰在北京驾车行驶,因为涉嫌违章被交警拦下,但张翰并不合作,强行驾车离开,导致该交警在地上被拖行100多米。
事件恶劣程度甚至上了央视的法制新闻。
在被披露出的视频中,张翰不是像吴京那样略有委屈的在辩解,而是情绪十分激动,反复强调“我只想让他下去,我把他的手甩下去了。”
受伤交警被诊为手臂骨折。
不过最后听说因为张翰支付了一笔巨额赔偿金后,受伤交警没有起诉。
而为了不影响前途,张翰将原名“张汉”改成现在的“张翰”。
所以,未来北京交警会成为和北京朝阳区群众一样的“网红”吗?
最后,仙女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句,“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虽然不押韵,但行车安全大家还是一定要平时多多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