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称闺蜜酒后遭性侵,警察上门一看怒了!(图)
“有困难怎么办?”“找警察!”
咱们都知道,遇到困难事,可以找警察蜀黍帮忙。但是!如果因一己之私 ,无中生有、谎报警情后果将十分严重!
据“广东公共DV现场”公众号(GDGGDVXC)4月8日消息,日前,佛山顺德龙江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求助称,自己朋友在屋内遭到他人性侵。
“光天化日下竟然发生这种事?!”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还没出电梯,民警就听见一阵砸门的声音。
“哐哐哐!”只见一名女子,拿着消防栓用力敲砸房门。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
她是谁?原来,她就是报警女子。
据该女子称,她的朋友阿紫喝酒后被一男子带到该屋强奸,得知消息后,她从惠州坐了两个小时的车过来,并要求民警帮她撬开大门。
驱车两小时来救闺蜜,你是不是也被女子此举感动了?
不不不,DV君建议你先把泪水收一收,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出现大反转……
民警叫来物业工作人员,经过多番核实后,发现屋内并没有人,但是此时报警女子,还一直坚持要警察给她开门。
“为什么一定要开门呢?”女子的陈述越发可疑。
在民警的再三逼问之下,她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朋友阿紫被强奸”一事是该女子捏造出来的……
据了解,该女子朱某和屋主黄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两人之间存在感情纠纷,为了找到黄某,朱某大晚上从惠州赶来顺德龙江。
当时朱某以为男友故意躲在家里不理她,着急的她便编造虚假警情报警求助,想着警察可以帮她开门……
目前,朱某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而朱某也因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懊悔。
报警电话是群众遇到危险、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的生命线,公共资源禁得起肆意浪费吗?
对恶意骚扰、故意取乐拨打110电话者,公安机关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或治安拘留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DV君想说,宝贵的善心都不该被肆意消费,公共资源需要每个人最基本的珍惜和敬畏,而不是挥霍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