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性侵案女生实名起诉 骂她妓女的该道歉了(组图)
多少键盘侠骂她是“仙人跳”“妓女”
多少人“断定”她是在“构陷中国企业家”
多少人“推测”她“勒索”刘强东巨额赔偿
如今这些人,是不是该给受害女生一个道歉?!
前天,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中国留学生Jingyao Liu(音译刘静尧)在明尼阿波利斯提起民事诉讼。
今天白天,微信公众号@王志安 发文章称其拿到了起诉书的原文,并将其翻译成中文。
起诉书指控刘强东和京东总共六项罪名。
其中包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车内)、(民事上)故意伤害,以及性侵(sexual assault)等。
“受害女生起诉刘强东“的消息让这起被时间刚刚冲淡的性侵风波,一夜间又重回大众视野。
图源:路透社
虽然刘强东免于刑事起诉,但民事诉讼一旦败诉,性侵犯的帽子便是坐实无疑。
现在大家最好奇的就是女生为什么要起诉?
既然检察院已经决定不予刑事起诉,如今的胜率又有多大呢?
她这么做是为钱?为名?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其实,这个受害女生把好多键盘侠的脸打肿了……
1. 公布实名
这就意味着之前所有网上揣测的人,都是谣言,什么蒋聘婷,什么的,都是谣言。而且实名公布,也意味着她堵上了自己的名誉,也相当于告知自己的好友了。
如今一切都相当于见了阳光,相当于实名举报了,也就让她所说的案情多了很大的可信度。这种堵上个人名誉的起诉,不太可能会是虚构的案情了。
2. 索要赔偿金额并非巨额
你们可以查查受害女生找的律所,是十分有名(很贵)的律所,可能律师费都不止5万美金。
这就意味着此前网上说她是仙人跳,或者要勒索刘强东的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5万刀赔偿就是要一个说法。
(注意这里起诉的原文说的是5万美金以上,而非网络传言的仅限5万美金,但不管怎样,都并非巨额索赔)
3. 发起民事起诉,大概率能赢
和刑事起诉不一样,民事诉讼的证据门槛很低,尤其是这种非巨额赔偿的。
所以女生大概率能赢。
如果女生赢了民事诉讼,其实也就相当于宣告刘强东强奸行为成立了。
虽然他不用去美国坐牢,但他估计这个美股上市公司CEO的宝座,就要交出去了。
有人提出,民事诉讼更易获胜?
去年12月21日,明尼苏达检方公布不对刘强东性侵一案提起刑事诉讼。
图源:AP
不起诉,并不代表无罪。
当时有很多法律工作者推测,被害女生会就此案提出民事起诉。
女生代理律师Wil Florin也表示,正在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在美国,民事法庭与刑事法庭有天壤之别。
据知乎法律问题优秀回答者王瑞恩称,民事诉讼的举证标准(burden of proof)低于刑事案件。
也就是说,在民事法庭上,只要证明多数证据支持被告有罪就可以了。
多数是多少?
51% 就足够了。
同一个案件,即使刑事被判无罪,民事诉讼也可能罪名成立。
就像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被判无罪,但在后期民事诉讼中被判过失致人死亡成立。
这样推算,原告女生的胜算很大。
图源:维基百科
但也有另一种说法,认为女方胜诉的可能性有限。
曾经,澎湃就此事采访了明尼苏达州泓发律师事务所的周东发律师。
周律师表示,“刑事诉讼需要超过51%的举证责任才会提起诉讼,而民事诉讼需要超过51%的举证责任才有可能定罪”。
如果当初已经有超过51%的证据可以证明刘强东实施了强暴,那检方就可能提起公诉。
既然检方没有,那在民事诉讼中,女生的胜率也就很难说了。
图源:NYTimes
还有人说,女生是为了5万美金?
在美国,刑事起诉,是公诉人对嫌犯的起诉,目的是惩治罪犯。
但民事起诉是起诉方对被起诉方的诉讼,一般的目的是经济赔偿。
2003年篮球运动员科比被控在科罗拉多州的一家宾馆性侵19岁女子凯特琳·菲贝尓。
虽然后来女方决定撤诉,两人达成庭外和解,但菲贝尓开却开出了500万美金的天价。
图源:新浪
有了科比案的前车之鉴,一部分人也认定在刘强东案上,女生是为了钱。
几乎每一篇文章后面都会有人评论:“这是女生价钱没谈拢才仙人跳吧”、“女生这么做就是为了要钱”。
图源:微博
甚至有人根据女方所找的代理律师专攻赔偿案件推测,她的主要目的不是告赢,而是庭外和解,拿到赔偿。
对于刘强东来说,他也许现在非常希望女生可以向他索要一笔巨款。
这样,“仙人跳”的事情就会在大家心里被坐实,舆论也会往对他有利的方向发展,甚至京东的损失也会降低。
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孩,因此事拿到几百万的赔偿,很多人都会觉得她不亏。
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拿来用金钱交易。
在昨天路透社的报道中,虽然女方代理律师没有就赔偿金一事做出回应,但法庭文件显示的逾5万美金赔偿金让很多人哑口无言。
5万美金很多吗?
网上很多人说:5万美金的赔偿可能连律师费都不够,女生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钱。
而且在明州,强奸罪的赔偿金额是极少的。
即使是最高的1级强奸刑事重罪,在赔偿金方面也只是4万美金。
图源:findlaw
所以,女生提起诉讼的决定和做法,或许只是希望能让阴谋论者闭嘴,希望讨一个说法,争一口气,希望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也有人说,女生是为了出名?
网上除了说女生的目的是高额的赔偿款外,还有一部分人说女生这么做是为了出名。
不难发现,受害女生提起诉讼的同时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公布自己的姓名,就等于把一切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众人的目光。
回想一下去年事发时,国内的网络焦点全部都放在这个女生到底是谁身上。
先是有人爆料受害女生是蒋娉婷,并有其是“外围女”的谣言流出。
很多媒体跟风疯转这条微博,包括很多认证的网络大V也在纷纷转发。
但不久之后,蒋娉婷发布声明,称自己并非事件受害人,而网上的行为对她造成了恶劣影响,要求各媒体停止转载相关不实信息。
后来又有人公布另一位黎姓女生的照片,称其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但该女生也向媒体表示,自己没有出过国,更没有去过美国,连护照都没有。不可能是受害女生。
当时人们对受害人的信息还知之甚少,就已经传闻无数。
而今天,人们又会不会人肉女生,编排她的生活,甚至骚扰她的家人?
她上过什么小学、读得哪所高中?她在学校交过几个男朋友?都是怎么分手的?她的成绩好吗?她是一个行为检点的女孩吗?家庭条件好吗?
为什么要和一大桌子男人喝酒?为什么不拒绝?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事后不马上报警,而是二次报警?
“受害者有罪论”和“荡妇羞辱”的说辞还会占据上风吗?
而且当对手是一个比自己强大数倍的人时,起诉并且公开姓名对于女生来说需要更大勇气。
如果有人说她这么做是为了出名,我想没有人会愿意出这种名吧?
无论是在中外,性侵案件一直是个疑难杂症。
从鉴定到起诉再到判决,一路走来的艰辛和伤害只有受害者才清楚。
图源:诗华日报
刘强东被起诉一案,现在才刚刚开始。
无论案件的审理结果如何,受害女生选择站出来的行为都值得我们鼓励。
知乎上有人说:“她以暴露自己的身份为代价,追求的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体社会的变革”。
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些年发生的与”性侵“相关的案件时,多少人选择站出来?多少人选择退缩?而站出来后,被害人的生活又是如何?
2013年李天一轮奸案中,五名被告人将一名年轻女子带到某旅馆殴打并进行性侵犯,事后该案中对立的双方各自寻求用公共舆论支持自己。
图源:邻伴网
当时网上传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的危害性小”的观点。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言论是在表达:你是陪酒女,你就应该承受这些可能发生的意外,你的人格和尊严就不应该受到重视。
妇女权利倡导者吕频曾说:
“妇女在性侵犯诉讼案中承受的压力很大,中国人的性观念对妇女尤其不公平。如果你是受害者,想利用公众舆论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就要承受尊严被撕破的代价。”
然而纵使撕破尊严,换来不一定是完美的结局。
舆论的压力之大,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得住?
图源:北京时间
2018年发生高云翔被曝在悉尼一酒店内性侵一名女子。
在舆论压力之下,女受害人的现状让人唏嘘。
2018年下半年有台媒体披露,女受害人在性侵案后,因无法承受舆论压力,患了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受害人无法面对家人,整日锁在房中。
其老公为了照顾她更是辞去百万年薪的工作,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子毁了。
图源:北京时间
能够选择站出来发声的受害者是勇敢的,但站出来的毕竟是少数。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女性在遭受侵害后选择沉默,隐忍?
站出来发声和维权的成本更是让许多女性选择退缩。
为了自己的下半辈子,为了朋友、陌生人的眼光,为了名誉和自尊心,她们有时候要带着一生中都挥之不去的阴影生活着。
2017年,26岁台湾女作家林奕含选择用上吊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在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前八天,她在一次媒体采访时说,
“普利莫·莱维说过一句话,他说集中营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但我要说不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图源:博客来 摄影:陈佩芸
她曾坦言道:之所以写《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正是幼年多次被性侵后,找不到自我的出路,只能在文学上寻求唯一的寄托。
在林奕含事件后,北京电影学院女生阿廖沙(化名)在朋友圈曝光自己曾受到大学班主任父亲性侵,并且事件发生后她报警无果,遭到老师和同学的攻击和排挤,中间甚至无奈休学。
阿廖沙勇敢发声,却被要挟,于是最后选择隐忍。
郭沫若曾说:“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
林林总总的案例结局总是令人哀叹。
如果你不能理解刘强东案件中被害女生的行为,没有关系。
但或许可以做到不妄加揣测,不吃人血馒头,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让我们给受害者留一点空间,也留一点希望。
让法律为她证明清白。
刘强东性侵案前前后后持续了近半年
如今又起波澜
不知这件事会如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