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妓女性交时不顾反对摘掉避孕套 因强奸罪获刑12年(组图)
一名男子在与一名妓女发生自愿性关系时摘掉了避孕套,因强奸罪被判入狱12年。
(李·霍本无视受害者的反对,继续进行无保护的性行为)
35岁的李·霍本(Lee Hogben)无视受害者一再提出的反对意见,继续在英国多塞特伯恩茅斯的四星级皇家沐浴酒店的房间里与她进行未受保护的性行为。
该名20多岁的妓女随后就去了警察局。
第二天,霍本因涉嫌强奸而被捕。霍本否认了强奸的指控,但在审判后被判有罪。
(李·霍本)
他曾威胁那名妓女,说要杀了那个女人的祖父母,他在一条信息中说:“我要为了你对我所做的一切让你的头撞碎”,“我要杀了你的祖父母”。
在被判入狱12年后,霍本威胁说要开枪打死量刑法官。他通过视频链接在伯恩茅斯刑事法院(Bournemouth Crown Court)出庭,对斯蒂芬·克里米(Stephen Climie)法官说:“我会跟着你。晚上你的脸上就会吃我一枪。”
(袭击发生在伯恩茅斯的四星级皇家浴室酒店的一个房间里)
受害者在一个成人网站上登了广告宣传她的服务。她在网上特别指出,她的所有客户与她在一起时都必须使用保护措施。
霍本与她取得了联系,他们于去年1月19日在家乡的酒店相识。两人提前商定了两小时服务的价格。
检察官乔迪·米特尔(Jodie Mittell)说,原告声称,她在性生活中反抗霍本时,霍本使用暴力威胁她。
她说:“霍本取消了保护措施,超出了我此前同意的范围。”
她不断地抗议,“我不想这样,请,不要。”
她不停地扭动,他告诉她不要动,否则他会咬人和打人。
后来,尽管霍本和她在一起呆了两个小时,他还是没有付钱给那个女人。
检察官米特尔大声朗读了这位妇女的“受害者影响声明”。在声明中,她说她认为自己因为这件事而受到伤害。
霍本曾因骚扰和驾驶罪被判数十项罪名,他被判犯有强奸罪和两项侵犯罪。
他被判犯有威胁破坏财产罪,泄露私人照片,违反限制令,与第二名女性受害者进行恶意沟通。他认罪。
辩护律师尼克·罗宾逊(Nick Robinson)说,这些罪行发生在霍本处于“情绪高涨”的时候,他儿时曾遭受过多年的性虐待。
他说:“他的应对机制是驾驶、暴力、虐待和与人交谈。”
霍本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以及6年的延长执照期,总刑期为18年。
他还被判处无限期限制令和性伤害预防令。
在这起案件之后,多赛特警方的探长凯特·里尔(Kate Lill)说:“李·霍本是一个危险的罪犯,他强奸和性侵犯了他受惊的受害者。我要赞扬原告和本案所有的证人,他们敢于挺身而出,支持调查。我们会非常认真地对待性犯罪的报告,不管某人的背景或情况如何。”
“我们承认并非每个人都想直接向警方报告这类事。我们为多塞特设立了一个性侵犯指引中心,其专家工作人员独立于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