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5日 17.8°C-19.5°C
澳元 : 人民币=4.72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女孩花近200万抗癌被劝放弃:我凭什么活该去死?(组图)

2019-07-18 来源: 新京报 原文链接 评论3条

电影《卧虎藏龙》中有这么一句话,“勇于放弃者精明,乐于放弃者聪明,善于放弃者高明”,很多人都将其奉为圭臬。可当话题转移到“生命”,一切就没那么简单了。

女孩花近200万抗癌被劝放弃:我凭什么活该去死?(组图) - 1
▲坚持抗癌的李明馨 资料图

13岁患上恶性肿瘤截掉右腿,14岁穿着假肢重回校园,19岁备战高考却旧病复发……近日,一段19岁小女孩的抗癌自述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故事主角、河北廊坊女孩李明馨的人生,确实“比普通人更坎坷”。

自从患病以来,她的母亲卖了2套房,花了近200万。如今癌症晚期的她,又一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有些亲友劝说她放弃医治。但她“竭尽全力”想“掌握命运”,“既然癌症不是我能选择的,我又凭什么活该去死?”——即便她面对的,是渺茫的生存几率、家中高筑的债墙以及亲友放弃治疗的劝说。

“活着”的诉求很卑微,虽然有的人活下的成本很高

在某问答社区上,“假如你们得了绝症,你们会放弃治疗还是让家人倾家荡产续命?”的提问,已被浏览了612649次。

这是假设。对患癌的19岁女孩李明馨来说,现实没那么多“如果”。而她显然已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她说,“我知道,这个病死亡率很高,但我不想放弃挣扎。癌症不是我能选择的,我凭什么放弃活着的希望,凭什么活该去死?”这说得有些悲怆却又昂扬。两个“凭什么”,是她对那些劝她放弃的“善意劝告”的驳斥。

生存权是人的最高权利之一,人来到世间,“活一遭”的权利就不容被剥夺。问题是,意图剥夺者是癌症,这会让有些确定命题变得含糊:人当然有权利活着,但如果活下去的成本过于高昂,还得是亲人埋单,那活着是权利还是对家人的陪绑?

生命至上,但这终究要触碰现实地面:现实中,将生存与成本挂钩,虽然听起来很难接受,却是跟求生欲一样发于人性的本能选择。

在李明馨的自述下面,有评论说,“求生欲望谁都有,你有生的权利。但是,这样拖累父母,尤其是看着母亲日渐衰老的身形和背负的重担,看着母亲为你两次离婚,你于心何忍?”

这样的质疑声不在少数,也来得很实际:目前晚期癌症的治疗目的并不是治愈,而在于最大程度地延长患者生存时间、控制疾病进展程度、提高生活质量。单从成本上来看,很多劝她放弃的人是认为,既然无法治愈,那多活几年或几个月的价值和倾家荡产的成本相比有些不值得。

说得更直白点:你未必能长留人间,你的求生欲却可能将你母亲拖进“地狱”。

但求生本就不是该用道德评价的东西。维持生命的成本再高昂,都无法构成否定希望活下去念头的充分理由。

女孩花近200万抗癌被劝放弃:我凭什么活该去死?(组图) - 2
▲李明馨与母亲的合照 资料图

生命不能用“成本”去衡量

就在今天,一则“客机放油45吨备降救人,中外医生携手施援”的新闻,引发关注。说的是7月16日,东航上海浦东至纽约的航班在飞行途中,一旅客突发不适,并伴有咳血、心跳加快等症状。

机组人员通过机上广播找到三名中外医生共同参与救治。根据旅客病情,机长决定空中放油45吨,就近备降东京成田机场将旅客转往当地医院救治。北京时间16日18:19分航班安全备降,旅客送医后转危为安。

这样救人,成本高吗?极高。值得吗?值得。因为生命本就不能用“成本”去衡量是否“值得”。

在此事中,李明馨想活,她的母亲想她活,这些就足以抵御所有让她放弃的“好心”之劝。她的母亲一心“砸锅卖铁”想把女儿的病治好,想必对她而言,女儿在身边的时光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母女之间的“血浓于水”并不能用平常的经济思维来衡量——这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面对绝症,选择按钮本该交到患者手上,那个为其生命成本埋单的人也有话事权。但这些本不容别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置喙臧否,用不孝或不智等名头加以评判。

李明馨说:“我热心公益,成绩优秀,如果我治好了,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将比捐献遗体多一百倍。”

生如夏花对她来说或许很奢侈,但这份对生的执念和对美好的向往,确实如夏花一样灿烂。

女孩花近200万抗癌被劝放弃:我凭什么活该去死?(组图) - 3
▲李明馨所得证书 资料图

治与不治,都值得尊重

或许对每个抗癌的家庭而言,都有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那就是面对癌症,到底是治还是不治。

在抗癌突围中,坚持五年十年,创造奇迹的患者与家庭少之又少,很多患者家庭都是“人财两空”。在中国,每年都有超过380万名新增癌症患者同李明馨一样,对命运或撕心裂肺,或气若游丝地问出“我该如何存在”。

李明馨的无奈与艰难并非个例,而是一整个庞大群体的共同命运。这一场跟命运的赌博,有的人坚持到最后“得偿所愿”,而有的人坚持到最后“黯然离场”,还有人开局就“听天命”,准备“安然离去”。

“死生亦大矣”,治疗是不多的选择中的一种,但重要的是,选择权在患者手上。他们决定不了“生”,却有权利决定“是否该被救”。无论选了哪样,都没有对错之分。

对于晚期肿瘤的治疗,出于对肿瘤的畏惧“放弃治疗”,或是因为因为对疾病的不了解 “过度治疗”,都不是很好的选择。那样只会将自己置于无谓的濒死困境,或是将家庭拽入不必要的深渊。

不论生命长短,人都该有活下去的权利。癌症患者可以“听天命”,可以“尽人事”,但“没有人活该去死”。

关键词: 李明馨抗癌治疗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3)
悉尼北海岸会计事务所
悉尼北海岸会计事务所 2019-07-19 回复
她也活下去的欲望 妈妈有陪她的决心 所谓成本对于她们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咱们就祝福她们娘俩吧
岛民killer
岛民killer 2019-07-23 回复
这种孩子真是自私,将一家人拖累死,活着干嘛?你用的钱又不是自己挣的,从基因学角度来说她这种就算救活也是半废人一个。救与不救应该是父母的选择,而不是孩子理所当然地说就该倾家荡产救我这样一个癌症晚期复发病人.而且不是不救已经卖房救过了又复发还是晚期、这样的身体机能再救也是很快要死的,何必拖累家人。
克人
克人 2019-07-25
祝你早日得艾滋,得癌症,然后家里穷的时候,你一定要去跳楼,这样才轰动。以后你就是得艾滋不治疗的典范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