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践踏中国国旗 香港13岁女童被捕后获准保释(图)
香港暴力示威活动持续发酵,当地时间9月21日,激进示威者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中国国旗,一名13岁女童涉案被捕,在接受调查后,已获准保释,本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据香港东网9月22日报道,该13岁女童涉嫌侮辱国旗,经扣查后获准保释,并于本月下旬向警方报道。
另外,香港警方在将军澳的驱散行动中,拘捕一名13岁男童和一名19岁男子,他们涉嫌非法集结。警员在男童身上检获喷漆及“镭射枪”,他同时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两人正被扣查。
9月21日,香港“光复屯门公园”游行期间,有激进示威者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中国国旗,公然挑战国家权威,侮辱国家尊严。
香港毒品调查科探员当晚在荃湾区拘捕一名涉嫌侮辱中国国旗的13岁女学生,后者经扣查后已获准保释。
据香港《文汇报》9月22日报道,21日下午15时43分,有多名黑衣青年男女戴上防毒面具,并用雨伞掩护,从屯门大会堂前的旗杆扯下中国国旗。其中一名少女负责用纸巾点火助燃、焚烧中国国旗,众人还多次践踏,然后逃之夭夭。消防员赶至将火扑灭,但国旗已被烧毁一半。
事发后,该女童和同党逃离现场并摘下防毒面具,但被市民认出。警方根据情报掌握其身份,将她拘捕。
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傅健慈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一切挑战国家主权的行为都不能接受,并强烈谴责暴徒焚烧中国国旗、侮辱国家尊严,行为无法无天,必须让暴徒受到法律制裁。
他指出,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皆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港元(1港元约合0.127美元)及监禁3年。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对中国国旗再遭焚烧感到心痛,并认为激进示威者在多次游行集会中都有侮辱中国国旗、中国国徽的行为,并非巧合,而是故意侮辱国家。“令人联想起他们之前与外国势力的联系、资金来源或‘汉奸’走去美国国会等事件,有可能一脉相承。”
他强调,无论有任何诉求,都不应跨越底线,都必须将激进示威者绳之以法,并建议推行国民教育以加强市民国家意识。
民建联副秘书长颜汶羽还指出,任何国家的国旗、国歌都应该被尊重,何况是自己的国家。由于多次游行集会都出现焚烧中国国旗的行为,警方应严正执法,将毁坏中国国旗者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