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立法时间或定,明确中美较量下的定位(图)
《香港经济日报》6月16日引述消息指,7月初才通过“港版国安法”已较外界预期晚,但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相关法律的期限是香港立法会提名期,即7月18日至31日。
据报道,人大常委会为立法设定期限,是要在立法会选举前,“港版国安法”可以正式刊宪立法,带来“震慑”效果。
报道又引述消息人士说,鉴于“港版国安法”极具争议性,北京中央希望在法律出炉前,尽可能没有漏洞,否则有机会带来更大动荡,最终事倍功半。
消息人士说,北京方面认为,在中国和美国的角力下,“港版国安法”必须成为“镶钢牙的老虎”,以便向美国和台湾表达维护领土完整的决心。
据悉,中国全国人大官方公众号6月16日披露了调整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最新制定的“港版国安法”被列入其中。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常委会立法工作有关要求写入计划,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完善相关表述。
报道称,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根据决定,计划中增加加快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同时,计划对民法典宣传和普法工作等也作出安排。
此外,港府此前公布,下届立法会选举预定9月6日举行,提名期由7月18日至31日。
本届立法会于2016年底选出,当年选举管理委员会在选前新增要求参选人填写一份声明确认书,当中列明参选人须拥护《基本法》一些规定,包括“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其后,选举主任依据确认书指部分泛民主派参选人不符合要求而取消他们的参选资格。
目前外界关注“港版国安法”执行后,是否会成为选举主任取消立法会参选人资格的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