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人宝妈育儿嫂大动肝火,只为一笔“糊涂账”!一方狠批“人渣”,一方怒发律师信(视频/组图)
近日,一位网友在今日澳洲App吐槽板块留言,称她做保姆期间遭遇无良雇主,“克扣工资,欺负新移民”,怒称其为“人渣”。
网友吐槽(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无独有偶,这名涉事华裔女雇主Lucy也找到本网,表示自己才是受害者。
她说,“遇到这种蛮不讲理的人,让人特别害怕。”
招育儿嫂打税交养老金,“想正式一点”
家住奥林匹克公园的Lucy是2个孩子的妈妈,小宝刚8个月大,因为平时工作繁忙,她希望找到一名有经验的全职育儿嫂帮忙照看。
在招聘广告中,她除了对应聘者提出签证、工作态度和品性等基本要求外,还写道,“在正常发工资基础上,给您打税打养老金!”
Lucy的招聘信息(图片来源:供图)
这名“吐槽网友”、即陈姓育儿嫂见广告后应聘。Lucy介绍的薪资条件是,如果住家、早晚都带孩子、一周做满6天,税前每天$190澳元,税后每天$160澳元;非住家、每日工作8小时、保证$130澳元到手,额外会交税和养老金,税前估算约有$160澳元。
Lucy和陈阿姨的部分聊天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关于交税和养老金的做法,她说,“我就想正式一点。”
陈阿姨于6月23日(周二)先试工5小时,结束后,Lucy向其支付了$130澳元现金,作为当日的试工工资。当晚通知她次日可来上班,工作时间是早9点至晚5点。如遇特殊情况延长,会补相应工资。
Lucy支付的第一周工资(图片来源:供图)
陈阿姨当周做了3天,即周三至周五(6月24日-6月26日),Lucy也将$390澳元工资于周五(6月26日)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双方也商定,陈阿姨在新的一周(6月29日-7月5日)工作6天,工资会在第6天即周六(7月4日)当日结算。
恰逢周六(7月4日),Lucy带着4岁的大女儿出去玩,途中她用手机查看家中的监视器,看到陈阿姨捡起掉在地上的玩具,随手放在儿童座椅上,一旁的孩子拿起往嘴里塞。
当她赶回家时,见陈阿姨坐在屋中看手机。
Lucy支付的第二周工资(图片来源:供图)
“你知道作为妈妈,我肯定有点不高兴的。”她说。
她随后告诉陈阿姨“早点结束”,并表示会结算工资。与此同时,对方提出上周工资计算有误,认为Lucy欠她$30澳元的税。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工资算法惹纠纷,宝妈发律师函
尽管Lucy同陈阿姨重新梳理了一下工资的算法,但对方未懂,之后Lucy打电话让会计说明。
Lucy和陈阿姨就工资问题讨论(视频来源:受访人提供)
Lucy和陈阿姨就工资问题讨论(视频来源:受访人提供)
Lucy提出,愿意再支付$30澳元,作为试工当天的额外报酬。但对方未予接受,打电话叫女儿过来评理。
“她女儿开始不停地给我打电话,还发短信让我给她妈$270刀现金。”她说。
陈阿姨女儿给Lucy致电(图片来源:供图)
陈阿姨女儿在短信中所指的$270澳元,是要求Lucy在已付的$130澳元工资基础上,每天再补$30澳元,达到每天税前$160澳元。
陈阿姨女儿发短息要求补$270澳元现金(图片来源:供图)
此时,Lucy已报警,待警员赶到的两个小时内,陈阿姨的女儿和女婿被指在楼下多次按门铃。
陈阿姨的女儿在楼下按门铃(图片来源:供图)
Lucy认为如果对方不满意她付的工资,可到ATO或Fair Trading举报。
在对方离开后,她认为此事就此结束,但没过几日,却在网上看到对方发帖吐槽,指责她“诈骗”。
“我明明多给钱,还说我欠钱。”她说。鉴于此,Lucy通过律师已向陈阿姨发送律师函。
律师在信中称,陈阿姨在公众平台发表损害和不实言论已构成对Lucy的诽谤,给她带来了大量的伤害和痛苦,同时损坏了其专业名誉,为此有可能造成她的财务损失。
Lucy委托律师向陈阿姨发的律师函(图片来源:供图)
律师提出,希望对方能够及时在网站上撤回诽谤内容,并公开道歉,否则将在新州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赔偿损失。
“需要有人站出来告诉她做的是错的”。Lucy说。
“不会公开道歉,不认为自己理亏”
记者辗转未联系上陈阿姨,但通过电话联系到其女儿。
后者表示,其母在Lucy家做工,尽心尽责,尽管不清楚当天是否发生上述孩子“吃脏东西”一事,但母亲一向是个爱干净,很上心的人。
她称,做工期间,母亲感觉不错,回家反馈称Lucy和孩子都喜欢她,Lucy对母亲也关照,不存在问题。
她认为,即便当时其母如果做得不妥当,Lucy也应马上讲出来,这样下次可以避免,而不是当即辞退母亲,认为她不负责。
其次,双方的另一纠纷主要在于薪资支付。陈阿姨的女儿多次重述Lucy原话,“税前$160,税后$130,在正常打税的基础上,再打养老金”。
依据此,她的解读是,养老金是额外支付的,每日应付税是$30澳元,
身为会计的她表示,“这也是我刚开始疑惑的地方,税应该达不到$30刀,但是这是她自己说的,希望能兑现。”
即便不按每日$30澳元的税钱支付,陈阿姨的女儿认为Lucy也应按照税前$160澳元、额外支付养老金的方式计算。
与此同时,对于以上内容,陈阿姨的女儿认为需要澄清5点。首先,她认为Lucy辞退母亲是因为不满母亲对薪资提出质疑,而非母亲行为过错;其次,她称Lucy在付第二次工资时,为了避税,要求$400刀转账和$380刀现金结合的方式付款,是在母亲坚持下,对方才通过银行转账;
再次,她并非上门骚扰,只是担心母亲在屋内被欺负,想上门谈话解决;之后,母亲在屋内没有出言不逊,也未说过侮辱对方的言论;最后,并非因警察来了才离开,是因为觉得耗下去也没结果,自主离开。
目前,鉴于Lucy已发律师函,她将吐槽帖删除,但表示不会公开道歉,不认为自己理亏。同时,她不想再继续花费精力在此,想保护母亲避免伤害。
而Lucy对对方的这一态度和说法并不认同,认为在歪曲事实,且其女并非当事人,转述过程中存在偏差。
她颇感气愤地称,“自始至终我都要转账、打税,广告里也写得很清楚,(补偿的)现金是她们提出要的,白纸黑字,不能这么诬陷,而且是她们赖在我家不走。”
对于对方将双方的纠纷上升到公司层面,因而造成的损失和伤害,Lucy表示将通过法律方式一追到底。
两种算法差很多,到底哪种更适用?
今日澳洲App记者结合已知数据,将双方争论的工资重新梳理。
Lucy讲解说,陈阿姨的工资是按照每日税后$130澳元,每周6天$780澳元,倒推得出的税前工资,她根据此方式计算陈阿姨的兼职工资。
因此,她表示,陈阿姨每周做的天数越多,税前工资也会越高,且税前工资中包含了养老金。
Lucy的会计称,因该公司Payroll系统中无法做包含养老金一项,所以在工资单中,税前总额已减去了占比9.5%的养老金。
第一周工资单(图片来源:供图)
第二周工资单(图片来源:供图)
此外,Lucy给陈阿姨计算的养老金是按月结算,由于整月税前工资不超$450澳元,雇主无需给雇员支付养老金,所以6月的工资单中并无养老金一项。
记者查询ATO关于养老金权利的条款,官网中确有指出,如果每周从事30小时或更少的私人或家政性质工作,例如保姆,“雇主不需要为你交付Super(养老金)供款。”
养老金权利(图片来源:ATO官网)
但在两份工资单中,工作时长和时薪与实际有所区别。
由于Lucy的计算方法是从税后工资向前倒推税前工资,此类计算方式并不普遍,因此记者按照陈阿姨所指税前$160澳元的工资标准,重新计算了一遍。
记者按陈阿姨要求税前比例计算(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记者对比Lucy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她实付的工资、税和养老金较计算数据分别多交了$11.93澳元,$13澳元和$6.2澳元。
对比表(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随后记者又按照陈阿姨女儿认为的方式,即额外支付养老金,将薪资重新计算,对比后数据显示,雇主少付$85.66澳元。
记者按陈阿姨女儿的方式计算薪资(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记者按陈阿姨女儿的方式计算薪资(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目前双方对于薪资的计算方式理解不一,各执一词。
在这起纠纷中,您觉得哪一方更占理?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记者 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