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明黎智英案关键 被指不排除移交内地审理(组图)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8月10日因涉嫌违反“港国版安法”被捕,其中一条罪名是勾结外国势力。外界关注其是否会被移交内地审理。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8月13日消息,对于该问题,中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表示,送或不送,两种可能都存在,还要看黎智英具体的涉案情况而定。
田飞龙表示,关于黎智英案的证据细节和检控安排,目前尚未充分披露。外界只知道他已被拘捕,目前还无法判定,他是否已经触犯“港版国安法”第55条规定的重大复杂的程度,是否将由驻港国安公署直接管辖,这些必须看黎智英具体的涉案情况而定。
田飞龙表示,黎智英被捕,作为“港版国安法”实施后最受瞩目的案件,不排除由驻港国安公署直接管辖,其前提条件,就是要符合“港版国安法”第55条的法令。
田飞龙解释,因为本案涉及黎智英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其中有复杂的涉外情况,如果香港本地司法无法继续管辖下去的话,就应当由驻港国安公署直接管辖。
田飞龙表示,“港版国安法”就是要松绑香港普通民众与外部干预势力,以法律严厉惩戒外部干预势力的蛊惑与破坏行为,保障香港对国家的认同和国家对香港的信任,以此作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牢固政治基础。
对于黎智英案的处理情况,香港电台报道称,黎智英与多名高层,以及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等人的案件继续由香港警方国安处调查,没有交由驻港国安公署处理。
黎智英以及周庭等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与串谋欺诈等罪名被捕,被扣查超24小时后,全部获准保释候查,9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据悉,被捕人士被扣查不超过48小时,由于案件较复杂,涉及大量搜证工作,警方仍在调查,要征询法律意见。
在2019年香港“反修例风波”期间,中共政法委发表文章,将黎智英、香港民主党创党成员李柱铭、香港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及香港支联会主席何俊仁列为“祸港四人帮”。
文章指,黎智英是“祸港四人帮”之首,是美国在港的主要代理人,并数其三宗罪,包括借壹传媒协助美英政治势力不断插手香港事务。
文章更点名黎智英于2019年7月先后与美国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等高层会面,讨论香港局势,与美国关系千丝万缕。
香港《星岛日报》8月12日也曝光了黎智英涉嫌资助“我要揽炒”组织一事。
报道称,黎智英涉嫌资助的“我要揽炒”组织疑以实质行动游说外国政府制裁内地及香港,该组织成员曾在12个国家举行超过50场集会,呼吁欧美制裁,此前更发起网上众筹至今,已募集逾1,300万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作为游说经费,计划进行“光复香港”计划。
该组织“金主”被指以迂回手法将多笔资金经多个国家,汇给该组织在港及海外账户,协助促成“揽炒”计划,当中一笔款项便高达百万港元,涉及“黑金”可能以千万港元计。
警方正追查资金去向,调查焦点包括《苹果日报》慈善基金,故此10日搜查壹传媒大楼期间,带走了大批与该基金有关的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