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微信被封男子腾讯跳楼身亡 中国网络审查下的悲剧(组图)
8月25日,中国广东深圳一市民反映自己21岁弟弟因微信被封号影响做生意,多次申诉无果从腾讯公司坠楼身亡。其哥哥表示,由于弟弟想问清楚原因,但是微信一直是机器人回复,“搞得非常烦,去了腾讯又找不到人”,目前腾讯出于人道主义给了15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美元)。
2020年8月25日,一男子因微信账号被封,从腾讯公司用户接待中心坠楼身亡。(VCG)
深圳警方给出的答复是,其弟弟在网上涉及色情聊天被封号。涉事中国互联网公司腾讯一内部人士表示,其弟涉违规被封几日后可解禁。警方已介入调查。
从法律角度讲,社交网络媒体平台对于上述男子的死亡,可能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但一条鲜活生命的殒殁,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悲剧,值得各个层面进行反思。悲剧发生的背后,中国严格的网络审查制度下,一些社交网络平台矫枉过正的自我审查,也再次引发思考。
有关网络审查,中国的自媒体可以说深受其苦,特别是偏时政内容的自媒体。因为,很多时候他们不明白,自己所发的文章,到底触及了哪条红线或哪些敏感词,就轻则被删稿,重则被封号。而社交网络媒体平台给出的理由千篇一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至于具体违法哪一条国家法律,哪一条国家法规,往往语焉不详,云里雾里。
所谓自媒体,即指那些在微信、微博及其他中国社交网络上发布文章或视频的人所运营的媒体内容,这些人希望读者阅读并转发他们的文章,并以此获得点击与粉丝。之前在中国网络上火爆的自媒体人咪蒙的账号,就因为争议文章“内容违规”遭全网封杀;而更多不知名的自媒体账号被封杀,则鲜少有人知晓,自然也不会给出理由。
大多数情况是,很多自媒体账号突然就停止更新或者无法访问。
中国网络上火爆的自媒体人咪蒙的账号,就因为“内容违规”遭全网封杀蒙。(VCG)
以上述男子为例,警方给出的答复是该男子因“涉及色情聊天被封号”,这个封号理由原本足够充分。相信,如果微信在封号的同时,给出封号的理由、时限,以及畅通的申诉渠道,这个男子可能不会走上极端。但问题恰恰在于,无论是出于“店大欺客”的傲慢,还是其他方面“不足为外人道”的因素,这些社交媒体平台处理手法往往简单粗暴,一禁(封)了之。
可能,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么做具体是基于哪条法律法规,更多的是基于网络内容审查人员风险意识之下的主观判断。这样操作的不止腾讯一家,其他诸如微博等平台皆是如此。
而这背后是中国严格网络审查制度——一些社交网络平台经常会出现在中国互联网监管机构网信办的通报之中,这让很多互联网平台在网络审查时都小心翼翼、草木皆兵,甚至不惜“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对于很多自媒体,甚至如上述被封号者这样的普通个人用户来说,往往很难接受,但通常也只能默默的被迫接受现实。毕竟,因遭封号而诉诸于极端,并不会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面对官方禁令和捉摸不透的“红线”,“强烈的求生欲”让这些社交网络平台不惜以矫枉过正的方式自我审查,以求不触碰法律和监管部门的红线。
这样的情形不单单发生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层面,一些视频网站,甚至地方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出于审查和“传播正能量”,对特定歌曲的字幕进行修改或者打码。手法之粗糙,比如,《我还年轻》歌词中,“给我一支烟”被改为“给我一只眼”,令人哭笑不得。有人盘点对歌词字幕修改的逻辑:只要涉及暴力、性和负面情绪与反叛精神的歌词,无论程度如何主旨是什么,均被替代删改。有声音指,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中国领导人对典出《老子》的名句青睐有加。无论是中国官方网络的审查,还是各社交网络以及媒体平台的自我审查,也应该“事作于细”,走出网络(媒体)监管和审查粗糙和矫枉过正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