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是真的么?去世时,房贷没还完,或者卖房子的钱还不够还贷款,会怎么样?
01
签订合同之后,签订方死亡
一般来说,合同一方死亡,其未履行的义务应当由其遗产代理人(又称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代为执行。遗产代理人必须履行所有可对死者强制执行的合同。但是,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合同应在死者去世时终止,或者法律默示合同应当在死者去世时终止,那么死者的义务随合同的终止而消灭,因此不存在履行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死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个人的义务,比如写一本书,那么合同应当被视作在死者死亡时终止,也不存在义务的履行问题。同时,与死者的义务相对的,死者在合同中的权利,在死者死后可以由遗产代理人代为执行。
尽管法律没有规定遗产代理人分配遗产的期限,但是一般应在死者去世后的12个月内处理遗产,除非有诉讼或其他妨碍正常管理的情形发生。同时,分配时间长度取决于遗产的额度,以及债权人数量等因素。
为了提高遗产的处理速度,法律规定遗产代理人有义务以每年8%的利率或法院确定的其他利率支付利息,该利息从遗产基金中支付。另外,某些遗留遗产,不支付利息。
02
尚未清偿的债务
遗产执行人在分配死者的遗产时,一般优先清偿债务。遗产代理人应当对死者所有的债务负责,并且通过分配死者的遗产来清偿债务。
遗产代理人对债务本身无个人责任,但是,如果遗产代理人在没有发出法定通知的情况下分配了遗产,而后又发现了新的债务;或者在分配遗产时,引起了不合理的债务,则遗产代理人有义务对该债务进行偿还。
在清偿债务时,遗产代理人可以向索赔人发出发出法定通知,旨在告知债权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利和义务。即,债权人应当在公示的六周内通知遗产代理人其所拥有的债权,否则遗产代理人仅根据被通知的债权分配遗产。
在昆士兰州,该通知是指在报纸上公示,报纸的种类与死者的住址有关。如果死者的最后一个已知住址在距离布里斯班在150公里以内,则应在全州发行的报纸上做公示;否则,应在该地区每周至少发行一次的报纸上刊登公示。此外,法院指示在行政诉讼中发出的其他通知也应公示。
03
资不抵债的资产
如果遗产的资产不足以履行义务,则该遗产被称为资不抵债的资产。此类资产可以由破产受托人管理,或遗产代理人非正式管理。如果是遗产代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却没有意识到资产不足以清偿死者的债务和管理费用,其应寻求法律援助。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情况下,依然应当优先支付丧葬费。同时,死者根据保险单应付的款项应受到保护,免受债权人的索偿,从而可以分配给受益人。
04
赡养问题
赡养婚姻一方或抚养子女的法院命令,在提供赡养或抚养的一方,或受益方死亡后同样都停止生效。除非该命令作出的期限在提供赡养或抚养的一方死亡时尚未到期,那么该人仍有责任付款。该义务仍应由遗产代理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