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超26年后改判无罪,张玉环获赔496万!创冤错案国家赔偿最高纪录(视频/组图)
备受舆论关注的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无罪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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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上午11点,张玉环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罗金寿和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前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今年9月2日,赔偿请求人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赔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江西高院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并与赔偿请求人张玉环及其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了协商,于10月12日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赔偿金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商定,综合考虑了张玉环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创下国内冤错案
国家赔偿最高纪录
该赔偿金额总数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获国家赔偿数额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获得的468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余元。
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告诉澎湃新闻,对于这一结果,张玉环及家人表示些许遗憾,但仍选择接受,“领到赔偿金后,张玉环打算先给两个儿子买房,弥补多年来缺失的照料,余下部分留给自己养老。”
张玉环杀人案改判无罪时间轴
1993年10月24日
南昌市进贤县凤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
1993年10月27日
警察认定张玉环杀害了同村两个男童,并抛尸水库。
1993年11月3日
在这种情况下,张玉环在1991年11月3日和4日分别造成两份有罪供述。
1995年1月26日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江西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7日
南昌中院重审后作出判决,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玉环再次上诉,江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并批准原判。
2019年3月1日
江西高院认为其合理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并作出再审决定。
2020年7月9日
张玉环称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庭审。张玉环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最终江西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判张玉环无罪。
2020年8月4日
下午6点,张玉环回到了阔别近27年的江西南昌进贤县枕头岭张家村。下午,下午6点,张玉环回到了阔别近27年的江西南昌进贤县枕头岭张家村。
2020年9月2日
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国家赔偿申请书》,减少共计2234.3129万元。
2020年9月4日
江西省高院决定批准张玉环2200多万元国家赔偿申请。
2020年9月17日
张玉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请求追责16名公检法办案人员。
2020年10月30日
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