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18项新措施 便利港澳居民 部分略优于市民待遇(图)
深圳周二(1日)举行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论坛,当中公布深圳已出台《关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涵盖港澳居民在深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4个方面,总共18条。
深圳周二(1日)举行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论坛,当中公布深圳已出台《关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若干措施》的18项具体措施中,学习方面有6条,主要涉及港澳青少年赴深交流、义务教育、高校奖助学金、深港澳职业教育合作、深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港澳机构赴深办学等。
就业方面有3条,主要涉及港澳学生赴深实习见习就业、专业资质认定范围、人才政策等。创业方面有4条,主要涉及创业补贴、创新创业活动、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引导基金等。生活方面有5条,主要涉及居住证政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交通优惠、深港澳社会保障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等。
据悉,在18条措施中,与深圳户籍市民同等待遇有4条:包括进一步支持港澳学生赴深实习见习就业、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为赴深的港澳居民提供公共交通优惠、进一步推进深港澳社会保障合作等。与非深户籍市民同等待遇有2条,包括进一步为港澳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便利、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居住证政策。
此外,略优于市民待遇的有7条,比如,进一步加强高校港澳籍学生奖助学金支持力度、将创业补贴政策覆盖到在深的港澳青年、设立港澳青年在深创业引导基金、进一步完善来深发展的港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