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猥亵女患者后:没讨回“公道”,还丢了工作(组图)
终于能盖棺论定。
今日凌晨,在微博上沉寂了半年的“蚌埠医生猥亵女患者案”受害者小鱼(化名)称,自己已在10月21日收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法院认为对涉事医生仝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的判决并无不当。
事件起源于去年5月25日,小鱼因发烧引起咽喉肿痛,在蚌埠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喉科就诊时,值班男医生仝某以听诊为由,对其进行摸胸猥亵,随后小鱼选择了报警。
关于猥亵事件的详细经过,至今仍然在小鱼的微博@小鱼要坚强o 置顶。
事件发生后,她还匿名公开了多位网友的私信,对方均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在这间诊室里遇到过同样的遭遇。
2019年7月22日,蚌埠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对医生仝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但仝某对公安局的判决表示不满,并将蚌埠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蚌埠市公安局告上法院。仝某认为:听诊时不可避免碰到乳房,自己的行为符合医疗规范,不是猥亵。
庭审中仝某的律师还表示,乳房不属于隐私部位,严格来说,医生和患者之间没有隐私。
但仝某同科的孙本路医生在笔录中却表示“一般给女性患者做肺部听诊是隔着衣服听,夏天衣服穿得少,一般不需要掀开衣服用听诊器挨着皮肤听”,“正常应该是在女性乳房周围听,不需要用听诊器放在乳房上听,更不需要拿着听诊器直接放在乳房上听。”
2019年12月30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仝某存在猥亵行为,驳回其诉讼请求。仝某仍不服,继续上诉。2020年7月1日,二审判决结果公布,认定仝某的行为构成猥亵行为,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二审判决并未为此案划上句号,仝某仍旧对相关处罚结果不服,又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
2020年10月1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行政裁定,裁定书认定经开区公安分局对仝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无不当,驳回仝某再议申请。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医学界”,在去年一审结束后,仝某就已经被医院开除,目前其个人状况暂不清楚。
在对于是否有和受害者就后续赔偿,公开致歉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时,对方表示“不太了解情况”。
目前来看,此案应该终于是盖棺论定。但对于小鱼来说,事情的影响还会持续多久不得而知。她在微博里表示,前几个月未收到裁定书之前,自己处于精神崩溃的状态,无法正常生活,一直在医院接受心理治疗。
“判决书收到那一刻我就把它放进抽屉里,再也没有看。每一个字好像都会让你想起来整件事情发生的所有过程。我经常给自己洗脑,假装忘记这一切。回忆真的很痛苦,不是说被这个医生猥亵的过程有多痛苦,而是整件事件带来的影响与伤害,无法用言语描述。”
她还称,自己站出来就是想告诉所有受到侵害的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希望一些女性勇敢的经历能够影响到其他人,就像我被其他人影响一样。我不后悔站出来维权,从来都没有后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