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五星旗折断旗杆,钟翰林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立,12月29日判刑(组图)
目前因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还押的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被指去年5月在立法会示威区刑毁撑政府团体“保卫香港运动”的一支五星旗,他否认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两罪受审,今(11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两罪罪名成立。裁判官黄雅茵指,片段显示被告曾主动伸手抢五星旗并折断旗杆,再把旗帜抛到半空,属故意侮辱的行为。法庭将案押后至12月29日判刑,期间索取教导所、更生及劳教中心报告,被告须继续还押。
控罪指,被告钟翰林于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指定示威区,无合法辩解而公开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国旗;以及在同一地点参与非法集结。
裁判官裁决时表示,根据现场录影片段,被告曾上前抢夺属于团体“保卫香港运动”的五星旗,拉扯过程中旗杆被扯断。而声称被抢背包女子附近,五星旗一直高举,五星图案清晰可见。裁判官认为,被告望向并走向该女子的过程中,不可能看不见或不知道该旗帜是五星旗。
被告钟翰林被裁定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
裁判官续指,片段又显示五星旗由始至终根本没有接触或非常靠近被告,而即使旗帜曾接触被告,被告大可以挡开或离开现场,而非作出过激反应并拉扯五星旗。
对于被告自辩称,认为旗杆有即时危险性,怕有人用以伤人所以抛走,但裁判官指出,被告抛走五星旗后,他却没有再理会旗帜,反映被告根本不在乎谁会取走弄在地上的五星旗,因此不接纳其辩解,又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侮辱或玷污五星旗。而由于在抢夺五星旗过程中,被告与他人有着共同目的集结,并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故裁定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
案情指,当日“保卫香港运动”的成员到示威区示威,遭包括被告在内的反对派人士挑衅辱骂,双方起争执。期间被告被指将一支五星旗扔到地上,旗杆屈曲。但被告自辩则指,当时有人用“红色布包裹慨棍”施袭,他才会把棍抢去抛走,他当时根本不知道红色的布是五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