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免药厂法律责任惹议 药剂师倡设疫苗赔偿基金保障市民(图)
港府近日就订购及使用新冠疫苗公布更多详情,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昨(16日)于立法会指,在紧急用途下使用疫苗,药厂可免除责任,引起各界质疑及担忧。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今(17日)表示,新冠疫苗涉及人数多,建议港府可以参考外国做法,设立疫苗赔偿基金「包底」,如出现严重个案确认与疫苗有关,便作出赔偿,又建议设立资料库,纪录接种人士、疫苗牌子及批次等,以便日后追踪。
崔俊明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港府所订购的3款疫苗,仍未完成第3期临床研究,需待完成第3期临床研究及数据充足才可完成注册,或需时1至2年,因此多国都作紧急使用,科研药界一般设有保障条款,当紧急使用未注册的药物,免除疫苗生产商责任。
他表示,目前欧美多国开始接种疫苗,相信当香港市民接种时,会有更多数据,认为市民毋须担心。他指,每款疫苗都有好处及坏处,亦可能出现罕有反应,其中BioNTech的mRNA疫苗是最新技术,无人知道长远会否有副作用;科兴疫苗采用的灭活技术,已经在流感疫苗应用多年,技术已相当成熟。
港府表示,正在参考国际间就有关公共卫生紧急事故下使用新近研发疫苗的做法,以制定恰当安排,并界定及厘清紧急使用新冠疫苗的法律责任,会有助本港尽早获得符合安全性及有效性要求的新冠疫苗,但并不代表免除药厂对于疫苗的所有相关责任。就新冠疫苗可能引致的不良反应,卫生署会根据拟议紧急使用新冠疫苗法例的相关要求并参考现有机制进行监察,并会保持一贯的监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