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骂是“抄袭教主”“老狐狸”!于正维权胜诉,获赔三千元(组图)
相信大家对于正并不陌生了,作为知名编剧和制片人的他,也确实捧红了许多的明星艺人,赵丽颖、杨幂、陈妍希、林心如等人都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女星,《延禧攻略》、《宫锁珠帘》、《新笑傲江湖》等影视作品也赢得了大家的追捧,获得了收视率和口碑的双丰收。
不可否认的是于正确实是个特别有才华的人,而且多年来也凭借着犀利的点评和敢于回怼网友的精神而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可是在他身上却有着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抄袭”风波了。
直到去年12月31日,于正也在迟到了6年之后,终于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阿姨作出了道歉,表示并不是自己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缺乏足够的勇气。
这份道歉也赢得了不少网友的支持,同时也让于正遭受到了更为强大的网络暴力,真是有利也有弊了。不过,5月24日,于正也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余征与广州有好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及百家号上发表了文章《于正,你比咪蒙还能编》、《抄袭酒肉臭,原创累死狗》、《鸡贼于正》3篇文章,在文中也称于正是“老狐狸”、“于一星”、“抄袭教主”,严重侵犯了于正的名誉权。于正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8.9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000元,合计35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之后,也要求被告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和百家号上发布声明,向原告余征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余征经济损失3000元,包括为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1000元,人格权被侵害而导致的经济损失2000元,驳回原告余征的其他诉讼请求。
虽然于正抄袭事件已是事实,但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够谨言慎行,也期待着于正能继续给我们带来更多精彩的影视作品,相信这样才能赢得大家长久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