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2日 12.1°C-15.9°C
澳元 : 人民币=4.71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多维:中国制定《反外国制裁法》能否对美国形成威慑力?(图)

2021-06-12 来源: 多维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6月1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亮明了北京方面应对西方国家制裁的坚定态度。对此有海外媒体认为,中国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来反制西方制裁,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北京将无法阻止华盛顿的制裁。”

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能够对美国及其盟友,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吗?首先,先了解一下中国《反外国制裁法》的内容,其中第五条规定:“除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以外,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一)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二)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三)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四)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这一条说明了可能被中国列入反制裁对象的范围。

多维:中国制定《反外国制裁法》能否对美国形成威慑力?(图) - 1
6月10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新华社)

第六条内容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本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个人、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措施:(一)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二)查封、扣押、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三)禁止或者限制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四)其他必要措施。”这条规定说明了对相关个人和组织,可以采取哪些制裁措施。

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组织和个人违反前款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该条规定赋予了中国受害者向实施制裁者,采取法律诉讼、索赔的权利。

也就是说,一旦被中国列入反制清单,相关个人和其配偶、直系亲属及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其实际控制或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相关组织和该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该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都将面临第六条规定的制裁,并且可能面临中国的法律诉讼。由个人到组织,由组织到个人,一环扣一环,反击制裁面积不小。

而这些个人、组织一旦被中国反制裁,他们将不能进入中国或被驱逐出境,其在中国的财产将被“查封、扣押、冻结”,并且他们也失去了与中国进行各种交易、合作的机会。总之一句话,那些被中国反制的个人和组织将失去中国,失去未来世界的最大市场——中国市场,失去一大波发财致富的机会。

那么,这种反击的作用有多大,能起到威慑效果吗?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教授王江雨认为,这要看两个因素:一是国家经济实力,用市场说话;二是敢不敢运用这样的实力。“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实已经很长时间了,以前因为韬光养晦不太运用这个实力。现在中国的对外政策、外交姿态变了,就敢运用这个实力,也有政治意愿去运用这个实力。另外市场也很大,所以这两者相加,应该会非常有效。”

王江雨的分析可谓点出了反制裁效力的根本。反制裁的威慑力与该国的实力成正比,该国的实力越强,其反制裁的威慑力也就越大。为什么全世界的组织和个人都对美国的制裁十分畏惧?原因只有一点,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实力。同理,当美国的实力衰退时,其对外制裁的威慑力也会随之减弱。

现在世界发展的趋势是,全球经济重心正在由北美向亚洲转移。美国虽然仍是全球第一大经济体,但稳定中高速发展几十年的中国已经慢慢赶上来。世界各大机构普遍预测,在2030年左右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而2020年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消费市场。在服务消费市场,美国还占据第一的位置。

据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最新发布的报告预测,中国的消费市场规模将在下一个十年中翻倍,达到12.7万亿美元。这意味着下一个十年里中国的消费市场规模将保持年化7.9%的增长率,成为全球消费市场规模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如果我们的预测成为现实,即使是把服务类消费统计在内,十年后中国也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

市场是最好的指挥棒,哪里能挣钱,企业、组织、个人就会围着哪里转。现在欧美很多企业的盈利都是靠中国市场支撑,未来会有更多的欧美组织、个人在中国市场逐利。这就是中国实施反制裁的最大资本。面对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那些想在中国市场有所发展的美欧组织和个人,会提醒、游说美欧政客更审慎的制裁中国,至少在发动对华制裁时,脑子里要盘算一下会不会伤到自己的利益。随着中国的整体实力越来越强,《反外国制裁法》也将会对美国及其盟友形成越来越强大的威慑力。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