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回国注意!中国各省市隔离政策进一步延长,多地需28天(组图)
华人最近打算回国?
飞哪个城市隔离才方便?
一起来看~
中国大陆各省市
海外入境隔离政策
*6月17日更新
北京市:
1.北京口岸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2.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
上海市:
1.对目的地为我市的入境人员:有条件的“14 天集中+7 天居家”隔离措施。
2. 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3+11”隔离转运措施。
广东省:
实施“14 天集中+7 天居家”隔离措施。
安徽省:
1. 本省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健康监测”。
2. 异地入境人员:隔离期间经 2 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 1 天)、1 次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则可以在集中隔离 7 天后转为在 入境隔离地居家观察。
浙江省:
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健康观察+7 天日常健 康监测”。
重庆市:
实施“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管理”隔离措施。
福建省:
对所有 14 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目的地为福建的入闽人员,实行 14 天集中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并进行核 酸检测。
甘肃省:
1. 在我省入境的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期间不少于 4 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 2 次核酸检测。
2. 在外省入境并在当地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的来返人员:继续落实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 3 次核酸检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境外返桂来桂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抗体检测”。
贵州省:
1. 本省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2. 在省外首站入境的来返黔人员:在首站地集中隔离不满 14 天,入黔后需补足 14 天(时间自入境之日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并比照直接 从境外来返黔人员要求落实其他防控措施。
海南省:
1. 14 天内有澳门地区旅居史且 14 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凭健康码绿码(或签署纸质版《个人健康申报表》)及 7 日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正常通行。
2.其他省份入境未满 14 天的境外旅居史人员:禁止入琼。
河北省:
境外入冀人员:“14 天集中/居家隔离+14 天居家健康检测”。
河南省:
1. 本省(郑州)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
2.第一入境点隔离满 14 天的来返人员:
(1) 郑州:继续 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
(2) 洛阳:继续 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
黑龙江省:
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3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抗体(IgM 和 IgG)检测。
湖北省:
1.境外来鄂人员:“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医学观察”。
2.非湖北入境的人员,在外省已经隔离满14天的,来湖北后继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2次核酸检测。
湖南省: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第一入境点)+7 天集中隔离(居住地)+7 天居家健康监测”。
吉林省:
1. 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14 天集中隔离(在入境口岸)+14 天集中隔离(返回吉林后)” 。
2.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14 天集中隔离(在入境口岸)+7 天集中隔离(返回吉林后)+7 天居家单独 隔离”。
江苏省:
1. 入境人员:
(1) 南京:“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
(2) 苏州:在第一入境点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继续 14 天居家观察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解除隔离后的 14 天内居家并减少外出,不参加公众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按时进行 2 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 徐州:在第一入境点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继续 14 天居家隔离。
2. 从上海入境来苏人员:实施有条件“3+11”转运隔离措施
江西省:
1. 境外经我省直接入境的人员:“21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2.在外省第一入境点解除 14 天集中隔离抵赣人员:继续“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辽宁省:
1.自我省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7 天社区健康 监测”。
2.自其他省(区、市)入境人员:在入境地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并取得解除隔离证明,返(来)辽后,在目的地市实施“+7+7”防控措施。
自其他省(区、市)入境未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返辽的,返辽后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重新进行 “14+7+7”隔离管控。
内蒙古自治区:
境外来返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3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14、21 天进行检测)”。
宁夏回族自治区:
对境外来宁返宁的人员,均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青海省: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山东省:
1. 从山东口岸入境的人员:“14 天集中隔离+2 次核酸检测” 。
2.外省口岸入境人员:须转乘飞机抵鲁,不得擅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烟台: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健康观察”。
山西省:
1. 太原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 检测)”。
2.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集中隔离 14 天期满人员:继续实施“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陕西省: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四川省:
1. 从我省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健康监测”。
2.省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首站执行完 14 天集中隔离后,入(返)川时不再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按照从我省 口岸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求管理。
天津市:
1. 从我市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2.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人员:
(1) 在其他口岸隔离满 14 天解除隔离后来津人员,实施 7 日居家隔离。
(2) 入境超过 21 日且未满 28 日的来津人员,须提供抵津前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西藏自治区: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大致试行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
个别地区不允许入境未满28天的人员进入,以当地政府信息为准。
云南省:
14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滇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港澳台人员,实施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经自愿自费进行 2 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 1 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入境人员,可以 在集中隔离 7 天后,再居家隔离 7 天。
香港:
21(仅香港居民)
所有非香港居民从海外国家或地区乘飞机抵达香港机场,将不准入境;
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内地/澳门/台湾/香港,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 ,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21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