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染梅毒与弱智女生9娃!当地政府:最小的孩子已感染(图)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一男子感染梅毒,与智障女子生下9个孩子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华商报记者7月9日从当地政府部门获悉,男子所生的8个孩子已经落户,当地政府正免费为感染梅毒的一家三口积极治疗,当事男子称,不打算再生了。
网友:男子感染梅毒,与智障女子生9个孩子
近日,有网友反映,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某镇一男子感染梅毒,与智障女子生了9个孩子,怀疑该男子传播梅毒。
在网友提供的照片中,华商报记者看到,当事男子一家住在农村一座砖木结构的平房中。照片上,男子站在院中,怀中抱着一个孩子,门口站着另一个孩子。女主人肢体残疾,依在门框上。另一张照片中,男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手中拖着一个孩子,从身高、体形看,两个孩子年龄相差不大。
网友拍摄的一张照片中,一位两三岁的男孩穿着破旧,一手吃着雪饼,一手拿着牛奶盒,额头上有一个明显的大包,像是经过碰撞,一块皮被蹭掉......另一张照片中,一张并不洁净的木桌上放着一大一小两个铁碗,里面盛着稀饭一样的食物,周围满是苍蝇......还有网友称,孩子们玩耍的庭院到处是排泄物,有孩子感染了梅毒......网友留言:这就是9个孩子真实的生活状态,这样的东西敢吃么?
当事男子和家人 图片由网友提供
镇政府:8个孩子已落户,最小的孩子感染梅毒
“除了3个孩子患有失语症不属实,其他内容基本属实;感染梅毒病毒的只有最小的孩子,而且症状很轻,目前政府已为他们一家三口免费展开治疗,有望很快康复。”
7月9日,华商报记者从当地镇政府获悉,涉事男子姓冯,49岁,农民;其妻子姓赵,也是兰陵当地人,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1987年,两人并未领结婚证。
相关人员介绍,冯某有杂耍的手艺,前些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或表演,很少回家。在外谋生期间,冯某认识了赵某(女)的母亲。后在赵某母亲的撮合下,冯某和智障并伴有肢体残疾的赵某生活在一起。听说两人曾去办过结婚证,但由于女方的智力问题没办成。
“之前,冯某一直带着赵某和孩子在外打工或表演杂耍,相关部门很难对他们进行监管,这是他们超生的主要原因。”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冯某在外谋生的难度越来越大,才带着家人落叶归根。
目前,冯某和赵某育有9个子女,最大的14岁,最小的半岁多。9个孩子中,8个已在当地落户,最小的孩子还未落户;达到入学年龄的3个孩子,已全部在当地学校免费入学。
“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冯某一家人的生活和子女教育问题,冯某和家人回家后,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修缮了房子,并将其纳入贫困户动态监测。目前,冯某一家低保收入每年有三四万元,孩子上学不用花一分钱,住宿、书本和学习用品都不用他们掏钱。”
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在与冯某的谈话中,冯某称,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感染上梅毒的。“卫生部门为冯某一家做了免费检查,冯某和赵某以及最小的孩子感染了梅毒,其他孩子未感染病毒。”据医生讲,冯某一家三口的病症都不严重,尤其是最小的孩子,症状更轻。目前,当地政府已免费为冯某一家三口制定了治疗方案,有望很快康复。
镇政府工作人员:冯某很照顾妻子和孩子,没有虐待现象
针对网友反映冯某的孩子生活在“脏乱差”之中,相关工作人员称,冯某、赵某的孩子多,加上赵某行动不便,生活只能勉强自理,家里难免会脏乱一些,但现在不存在这种情况了,“镇政府每天派人去他家打扫卫生、消毒。”
就部分网友担心的“孩子会不会受到虐待”,相关工作人员称,据他们调查了解,冯某对妻子和孩子都很照顾,没有虐待现象发生。“我们在和冯某的接触中发现,赵某的牙口不好,冯某会让妻子吃饺子,而自己吃煎饼。冯某的孩子在医院抽血化验时,有孩子大哭起来,冯某看到后,一个人抱起三个孩子。这些细节可以说明,冯某对妻子和孩子不错。”
“赵某虽系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但能完全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看到她的孩子在医院抽血检测,其脸上会流露出愁容;看到丈夫抱着孩子在院子玩耍,又会流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镇政府相关人员称,冯某和赵某一家人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也很知足。另外,冯某、赵某的孩子出生后,赵某的母亲和冯某的哥哥经常到冯某家帮忙照看孩子。
当事男子冯某和孩子 图片由网友提供
孩子父亲:年龄大了,回家了就不生了
就网友关心的“节育”问题,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一直在做冯某的工作,希望冯某和妻子尽快采取节育措施。“7月8日,我们还就此与冯某进行了沟通,冯某说,他年龄大了,不打算再生了,再生也照顾不过来了。”该工作人员称,冯某很聪明,其就是因为决定不生了才回家的,否则,可能还不会回来。“做冯某的节育工作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该工作要稳步进行。”
7月9日上午,兰陵县政府办公室、兰陵县妇联相关人员称,已关注此事,目前正积极帮助冯某一家三口治疗。
当天,华商报记者曾设法联系冯某本人,一直未能如愿。
律师:智障或精神病人不能登记结婚
智障或有精神残疾的人能否结婚?明知对方智障或有精神残疾,仍和其结婚,是否违法?明知对方智障或有精神残疾,却未采取节育措施,是否违法?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琴介绍,智障或精神病人不能登记结婚。《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但《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自愿,智障或精神病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违反自愿原则,不能结婚。而且《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也规定,患有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也规定,非双方自愿,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王玉琴称,重大疾病,一般都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的规定,有关精神病属于重大疾病。
王玉琴认为,精神正常一方明知对方智障或有精神残疾,仍和其结婚,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实施后,患有重大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但是患病一方必须将患病情况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王玉琴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未禁止精神病人生孩子,但生9个孩子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2个孩子的规定”,可以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本案中,冯某一家情况特殊,征收社会抚养费显然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