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超4.6亿 庭审现场曝光(组图)
北京时间8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
据法院指控,1999年至2020年,董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人民币,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董宏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资料显示,董宏出生于1953年,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有关董宏的背景,外界此前称,他曾与中国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在仕途上有诸多交集,被称为王岐山的“大管家”。
从2000年至2006年,王岐山先后担任广东省副省长、中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北京市市长,董宏在此期间均以秘书身份辅佐王岐山。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董宏2006年就离开王岐山出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官至副部级。因其早已不在王岐山身边工作,案件不会波及王岐山。
董宏被外界称为王岐山的“大管家”。(Reuters)
2020年10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董宏接受调查。2021年4月12日,董宏被开除其党籍。
官方通报指,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还指,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董宏落马后,曾有港媒报道,董宏的妻子也涉案,她组织了一个“艺术团”,近年非常活跃,在中国各地表演,与商界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