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冤狱18年获近2392万新台币,男子提覆审成功(图)
台湾台南归仁乡男子谢志宏因被控伙同另一男子合谋性侵杀害一名女学生,并把路过的农民灭口,一度被判死刑,去年获台南高分院裁定无罪。坐冤狱18年的谢其后申请3,417万元(新台币,下同,约958万港元)刑事补偿,台南高分院裁定补偿2,391.9万元(约670万港元),其馀驳回。谢提出覆审,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周一(30日)核准覆审,被驳回的金额发回更审。
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审理后,认为2,391.9万元的刑事补偿有理由,这部分先行确定;但认为台南高分院驳回馀下金额的理由不足,不能把当时申请证据不足之处,归由谢志宏承担,因此撤销此部分裁定,改发回台南高分院更为裁定。此裁决意味谢确定可以先获得2,391.9万元的刑事补偿,而在台南高分院更裁后,补偿金额可望再提高。
现年42岁的谢志宏被指在2000年6月24日,与男子郭俊伟以蝴蝶刀性侵杀害18岁陈姓女子,又将路过目击事件的张姓农民灭口,谢一度招认事件但其后改口。从2001到2010年最高法院7度发回更审,至2011年确定判处谢死刑,他后来在人权团体协助下,最终在去年5月获改判无罪。律师团计算他期间被关押了6,834天,以每日最高金额5,000元计算补偿申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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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baositu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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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可惜
Zhang小婧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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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难了吧
BryPan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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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的弊端了
夜旅_风行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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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了
樱桃也叫车厘子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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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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