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少女被判死刑:囚禁地窖24天,5把铁锁锁脖(组图)
9月2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湖南省高院获悉,9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龙喜和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20年3月19日,湖南湘西中院一审公开宣判:龙喜和死刑。图片/湘西法院网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报道显示,龙喜和,当时56岁,身高1.7米,壮壮的,湖南凤凰县山江镇稼贤村高龙寨人。2019年2月13日下午3时许,龙喜和在路上看见年轻漂亮的阿莲(化名),便以“搭顺风车”为幌子将其骗上车。龙喜和将阿莲绑入家中暗格中,用铁链缠住阿莲的脖子并用5把铁锁牢牢锁住,期间对其多次实施性侵。
当年3月9日,阿莲被警方救出。至此,她在暗格内度过了暗无天日的24天。
▲2019年3月27日,湖南凤凰,龙喜和家中,挂在墙上的制服照片被证实系龙喜和对外鼓吹的资本,他只干过保安。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凤凰县检察院微信公号曾发文阐明了龙喜和的作案动机:他因长期单身养成了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心理逐渐扭曲、变态,产生囚禁强奸他人的犯罪动机,于是在自家房屋地下挖了一个暗格。
2019年3月27日,上游新闻记者在龙喜和家中看到,囚禁阿莲的暗格长宽约1.5米、高1.8米。
▲龙喜和卧室里的地下室入口。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龙喜和驾车搭乘路边等车的被害人(未成年人),在其上车后产生囚禁强奸歹念,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长达20余天,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喜和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喜和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2019年3月27日,湖南凤凰,龙喜和家的暗格内有梳子、纸巾及红色塑料袋,他就是在这里,对16岁女生实施了24天的囚禁性侵犯罪行为。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2020年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龙喜和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龙喜和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龙喜和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核准对被告人龙喜和的死刑判决。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龙喜和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