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治医美广告,禁止把丑与“低能、懒惰、贫穷”挂勾(图)
为避免医美广告泛滥,制造民众过度的「容貌焦虑」,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强调要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避免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打击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作不当关联的行为,且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泛滥后,衍生诸多问题。(取材自澎湃新闻)
在此之前,中国国家广电总局曾于9月27日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平台即日起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另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此次发布正式版《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前,已于8月下旬发布过指南的「征求意见稿」。
执法指南规定,在中国,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另,广告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另一方面,指南将对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予以重点打击,例如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被列为重点打击行为的,还有广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以及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等,并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导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等。
至于医疗美容广告中的「医生、专家」,执法指南也提到,应认定为使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为医疗广告代言的广告违法行为,并将对涉嫌非法行医者进行打击,要求各级部门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