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网路零售,中国监管部门称双11垄断行为停止(图)
“反垄断”是近年中国施政重点之一,产业巨头都受政策监管,小则改正、大则吞下天价罚单。中国反垄断局指出,严加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后,今年双11网路零售的市场垄断基本停止。
隶属于中国纪委国家监委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今日刊发报导,专访中国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她表示,在加强反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政策与监管措施之下,今年“618”和“双11”期间,网路零售市场“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他并指,“举报”是目前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途径。
甘霖指出,包含国家反垄断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持续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的“二选一垄断案”,并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涉案企业全面整改,防止平台垄断、规范竞争行为。
她强调,执法成果在今年“618”和“双11”等购物节期间显现成果,“网路零售市场的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平台内商家特别是中小经营者得到更广阔空间。”
“二选一行为”是指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与商家依赖性,以不同的规范、措施与手段,强迫商家在不同平台之间做出选择。这种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视为滥用市场地位的垄断行为。
她接著表示,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平台经济领域相关的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行为、演算法与大数据杀熟(藉由数据分析,对老客户实施歧视性收费)等典型垄断行为,做出明确的认定与规定。
甘霖在报导中提到,目前持续推动“反垄断法”修订,修正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制度规则。
今年4月间,阿里巴巴集团被控在中国境内网路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遭裁罚人民币182.28亿元(约合新台币790.8亿元);10月间,中国外卖龙头美团因为相同原因,遭重罚人民币34.42亿元。
2018年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反垄断执法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中国国家反垄断局于今年11月1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一般认为此举象徵整体反垄断政策与监管力度“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