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每月10万包养酒女,做爱2次却硬加次数,她翻脸挨告法官挺(图)
一名王姓多金富商,因老婆更年期不喜欢嘿咻,108年前往酒店时,认识酒女小美后惊为天人,希望以每月10万元包养,还要她陪做爱即外出吃饭,甚至还要小美在脸书上按赞,借此修复自律神经失调症状。但事后两人感情生变,王男翻脸提告要求小美返还他之前付出的约48万元。但小美则举证强调这些钱是两人性交易与包养费。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款项约定已违反公序良俗,判决小美免还。
富商每月10万包养酒女「做爱2次」却硬加次数,她翻脸挨告法官力挺。(达志影像)
根据女方主张,她原本在酒店上班,而王男于108年10月26日前来酒店消费而认识,王男给付之款项,部分是她与王男性交易报酬,而王男为博取她好感而交付支票,属自动赠与,另外王男也答应每月提供10万元报酬,除了双方性交易外,尚包含作陪吃饭、每日使用网路通讯软体陪他聊天、在王男发表之网路贴文上按赞表示支持等行为,王男借着她的这些行为,改善自身自律神经失调之症状,所以男方给付金钱之原因,非只是以性交作为对价内容,双方约定仍属有效
法院调查,王男于109年9月9日传送如下讯息:「不见可以,我老哥生气,我帮妳一年多我得到什么,只有气,妳还是回去当妳快乐酒女吧」,被告则回以:「你又说谎,我们认识还不到一年,别一天到晚吹牛好吗」,显示108年间两人认识。
法官还查出,王男多次传送讯息给小美表示:「想妳,无法入睡」、「妳不要我,我可能只活半年」、「妳說有理,还好七月份,不然我们打炮有好几次」、「妳想不想和我在一起」、「我再过几日,就去日本,第一事我会想死妳在日本,第二,我不知这两个月里,妳生活费从何处拿到钱」、「我不让妳除我外,不詌妳有男人」、「我不让妳跟别男人,他一个月给妳十万吗?」。
小美则回覆:「之前七月份只给我70,000,到八月份要补30,000给我,结果也没补完」、「像你这种男人,只有你小二会爱妳,外面的女人会跟你在一起只是各取所需」、「我从头到尾也都没有骗你,我俩只是各取所需」、「你对我就是一再的为难,用金钱作条件交换,我也是一再的配合」。
小美还传讯表示,「把你老婆管好就好」、「每天被你骚扰」、「还要陪你打炮」、「被你精神虐待」、「你都是有条件是的条件交换」、「我也陪你交易了一年」、「况且当初说好、每个月你给我最少10万、我每个月陪你1、2次就好、到后面你就一直刁难我,从一两次说要到五六次才行,我也都尽力配合,后面就刁难我时间了....说什么一次一定要陪你到六个小时还是过夜之类的」、「你以前曾问我有没有爱你,我就回你说我不能爱你因为你有老婆」「你说你老婆更年期不爱做那件事,所以你就要在外面找对象可以跟你做爱、你付钱没关系,所以我们是各取所需呀」。
法官认为,上述证据显示王男于108年认识小美时已婚,为有配偶之人,当时小美在酒店上班,王男的每月支付被告10万元之目的,乃在排除小美与其他异性交往而维持与王男间婚外交往之男女朋友关系,而小美也欣然答应,因此双方婚外男女朋友关系虽系出于双方之意愿,并约定需有性交之行为,显然双方间之约定,已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因此判小美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