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警“草泥马、赶羚羊” 男子被判拘役20天(图)
苗栗县李姓男子于今年元旦深夜11点多,在苗栗市1家卡啦 OK,因酒醉与朋友起争执;员警获报到场处理,被李男以“草泥马、赶羚羊”辱骂。苗栗地方法院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李男拘役20天。
李男以“草泥马、赶羚羊”辱骂员警,苗栗地方法院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李男拘役20天。图为草泥马照,图中人物与新闻事件无关。(资料照)
今年1月1日深夜11点47分许,李男在苗栗市1家卡啦OK,因酒醉与朋友起争执,苗栗县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员警获报而前往处理。未料,李男见警前来,更为光火,以“草泥马、赶羚羊”等语辱骂员警,被警方依妨害公务罪嫌送办。苗栗地检署认李男涉犯侮辱公务员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认为,李男因故与他人因故与他人发生纠纷,于员警获报到场处理时,明知该员警当时身著制服并依法执行职务,竟凭藉酒意恣意谩骂,所为实已侵害员警执行职务之尊严,并有害社会秩序,犯侮辱公务员罪。
法官审酌李男犯后尚能坦承犯行、正视己过之态度,及李男行为之动机、目的、手段,及智识程度,现职为厨师、勉持之家庭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处拘役20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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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3)
潘西爱吃鱼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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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觉得这动物真可怜
LillianXian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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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
失意女魔王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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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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