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女与男子1500元包夜性交易,操作过分荒唐!男子怒报警:太贪心了(组图)
女子想赚快钱,包夜一晚性交易赚1500不满足,竟然做出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来,贪婪加上不懂法,栽跟头了!
男子王某与失足女杨某达成协议以1500元包夜服务,王某看杨某长得漂亮觉得很合算,却没有料到完事后他一觉醒来发现杨某的过分操作让他火冒三丈,也顾不上自己在嫖娼直接报警:“这个女人太贪心了,实在过分,我要她赶紧退我13000元!”
资料图
案件经过:
1992年出生的女子杨某,原本是农村出来的清纯姑娘,揣着梦想来得了福州市,成为了进厂打工的流水线女工。
但是现实并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工厂的工作非常的辛苦,每天工作时间都长达11-14小时,高强度的工作让她娇小的身躯无法承受,但是自己是初中文化,没有一技之长,眼前只能干最累的消耗体力的工作。
直到有一天与她同时进厂的女同事悄悄找到她,声称有快速赚钱的路子告诉她,可以一起干,杨某得知女同事所说来钱快的行当竟然是当“失足女”卖身,本来思想保守的她当初就拒绝了。
难怪同事三天五头都请假,只要累了就不干,并且穿衣打扮也越来越舍得花钱,不干活也把日子过得很是滋润,但杨某想要自己出卖身体实在难以接受。
但过了段时间,每天累得精疲力尽的杨某看着女同事哼着小曲快活地在自己眼前晃悠,想着这起早贪黑地不就是为挣钱吗?如果没有钱,一个人的尊严何在?一个人的青春也有限,何必太纠结那些虚无的事情呢?
她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同事的怂恿之下也走上了失足女的道路。
杨某长相甜美,在各种交友软件,短视频平台玩得如鱼得水,很多男性都看上她,为了能一吻芳泽不惜每次花上1000-5000元不等的价格对其进行“包夜”服务。
但是杨某的贪婪却越来越难以满足,她觉得光靠出卖身体也赚不了多少钱,竟然盯上了客户的支付宝账户。
她每次与客人达成“包夜”服务,趁客人入睡后,偷偷拿起客人的手机打开支付宝,查看里面的余额,偷偷转走部分金额,她觉得转走的数额只要不大,客人即使发现也会为了避免嫖娼行为暴露而放弃报案。
果然经过多次都实施行动,多个客人事后都没有任何反应,也许真如杨某所预料的一样,都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杨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偷转客人的支付宝竟然如同着了魔一样,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真的是欲壑难,随着胆量的增大,每次偷转的金额也从开始的三两百元发展到最终直接转走13000元导致事发,而在这之前她根本意识不到这是在自掘坟墓。
资料图
杨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贪婪最终触碰到了他人的底线,最终事先身陷囹圄。
案发当天,杨某再次在某交友平台结识男子王某,并与王某达成1500元的价格进行“包夜”服务,当天晚上两人发生性关系后,王某经过一番折腾后满足地熟睡过去,而这时杨某看王某还没有付款的意思,于是拿起王某的手机要自己动手付款,而鬼迷心窍的杨某如同着了魔一样,控制不住又把手伸向了王某的手机,转向打开了王某的支付宝。
王某的支付宝和其他人设置的一样,都是直接点开就自动登陆上去,这时的杨某看到王某支付宝上的金额贪欲顿生,直接打开了支付宝的扫码付款功能,将13000元直接扫到了她的朋友张某的支付账户上去(这一回她留了一个心眼,感觉这次的金额比以往都大,扫到朋友的支付宝上,她觉得王某发现也不知道是她所为)。
但是事情并不像她所想像的那样发展,王某睡来后无意中要使用支付宝账户,当场发现里面不见了13000元,他立马明白是杨某所为,但杨某当场否认。
王某也不顾自己此时是嫖娼行为,也顾不上影响,还是13000元要紧,要知道这可是辛苦钱呀,大不了进去蹲几天!就这样王某直接报了警,杨某与王某一起被带回了派出所。
最终两人因卖淫嫖娼被行政处罚拘留10日并处罚金,而杨某刚从拘留所出来,又被以涉嫌盗窃被提起公诉,最终面临判处两年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资料图
那么,杨某的判决法律依据又是如何的呢?本案存在哪些有争议的地方?杨某与王某的关系是卖淫嫖娼关系,其金钱交易都是建立在性交易上面,为何杨某的行为又是涉嫌盗窃呢?
卖淫嫖娼的处罚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嫖娼不是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进行处罚,男女双方进行卖淫嫖娼,双方都要接受处罚,一般按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行政拘留5日-15日的处罚,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
本案中,两人已经完成交易,且发生了关系,不属于情节较轻,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卖淫嫖娼的处罚双方都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而杨某随后的行为却非常严重,已经涉嫌犯罪,最终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并且罪名成立,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的处罚。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杨某的涉案法律依据。
盗窃罪的法律解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关键点就是在这个“窃”字,也就是“偷”,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被害人的财物进行转移,占为已有,其实是财物的物理位置发生了转移,但是它的所有权却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归被害人所有,而这种行为就是盗窃,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本案事实:回到本案,杨某与王某约定以1500元进行交易,发生关系后王某还没有付款,杨某于是主动拿起王某的手机要自己付款,却把手伸向了王某的支付宝,除了转走约定的1500元外还直接转走了13000元。
那么问题来了,此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表面看来像是杨某与王某的交易的钱财往来,但细究其本质却并非如此。
本案中所涉及的金额应当分为两份,一份是约定的1500元,另一份是杨某转走的13000元,虽然杨某与王某的交易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这1500元是居于双方的自愿原则,因此杨某转走1500元并不构成盗窃,这是王某认同的,也就是说这1500元并不出于杨某的故意占有意思表示。
但是转走的13000元却完全不同!此金额远超过双方约定的金额。
13000元的所有权一直都是由王某所有,杨某对这笔账进行转移并没有改变其所有权归属的属性,虽然款项已转走,但其所有权并不能成变杨某所有,因此这笔款项的支配权依然是王某所有。
并且杨某的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占有他人财物,并在被害人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因此杨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盗窃罪名成立。
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
1、数额较大:1000元-3000元以上;量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数额巨大:30000元-100000元以上;量刑: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300000元至5000000元以上;量刑:十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
当然这只是刚达到最低档次数额并没有加重情节的情况下的量刑标准,比如有前科再犯,目标群体是弱势群体,入室,等等。
而经杨某交待,在这之次存在几次的盗窃行为,但都是数额在200-300元左右,多次累积,数额超过“数额较大”,但又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但属于累犯,有量刑从重情节,但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良好把所得13000元如数归还于王某并取得了谅解,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量刑会考虑在两年-三年之间考量。
资料图
结语:
每个人都喜欢钱,但君子爱财应当取之有道,践踏道德法律底线,出卖尊严换取钱财这条路最终都会把自己的路堵死。
而杨某一心只想挣快钱,不脚踏实地全面提供自我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而选择傍门左道赚不法钱财,最终让自己的无知与贪婪导致身陷困境,最终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杨某的遭遇我们都值得去深思。
"榜一"40万包夜女主播 发生关系后反悔:体验没啥不同
大跌眼镜的嫖娼案件!多金榜一大哥看上女主播,谈后40万元包夜,事后反悔钱给多了,女主播贪得无厌痛骂榜一大哥不讲诚信,竟然报警让警察来主持公道。
这不是自投罗网吗?两人被认定为卖淫嫖娼。
两人被拘后却辩称:“我们都互相叫老公,老婆了,不是嫖娼。”警方回复:“你们叫啥都改变不了嫖娼的事实。”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到法院。
(案例来源: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榜一包夜女主播
案件经过:
近日在《时报观察》获悉一件大跌眼镜的卖淫嫖娼案。
男子李某是个有钱人,平时花钱如流水,当然生活方面也多少不怎么检点,做很多荒唐事情都是用金钱来开路。
李某还有一个不良爱好,就是喜欢追求各种女人来享乐,面对自己看上的猎物都会非常地大方,挥金如土,而李某最喜欢的就是通过短视频平台来物色猎物。
这一天李某又在某音短视频平台上闲逛,刷到了一个长相很甜美的漂亮女主播,女主播的气质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刚看上第一眼李某就被吸引住了,于是一种强烈的欲望控制了他的脑部神经,他开始给这位姓张的女主播送礼物,一开始就是价值上百元的礼物打赏,但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张某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在直播间连点他的名字说声“谢谢”都没有听到。
女主播
随后李某加大了力度,开始疯狂地给张某打赏礼物,很快其他的“榜一大哥”在他的强势压制之下败下阵来,李某最终稳坐“榜一大哥”的交椅,这才引起了张某的注意。
李某成为榜一大哥后,女主播终于开始热情的与李某打起招呼来,二人也渐渐聊的火热起来,最后还互相私聊起来,并且言语非常的过火,尺度也越来越大,而女主播张某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能让李某不断的往自己身上砸礼物,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把李某哄得五迷三道的。
没多久,两人还竟然以“老婆老公”互相称呼起来,但事发后经张某透露,与自己“老婆老公”相称的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
视频资料图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聊得越来越熟络,李某的非份想法也越来越强烈,他已经不满足只是在网上与张某打情骂俏,于是他提出了想看看张某的稳私视频和照片,张某同意,但提出的要求是按2000元-4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一个视频,价格按尺度的大小来定,李某这个金主为了一饱眼福,根本不在意这几千块钱,于是答应了张某的要求,要到了部份视频来过把瘾。
看了视频后,李某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他想与张某线下见面,张某同意,但要求是见一次面要支付10000元的“约会见面费”,对着视频中漂亮的张某,李某垂涎欲滴,满口答应。
视频资料图
谁知道,见了面之后,张某连个小手都不让李某碰一下,这让李某心里直痒痒,李某认为肯定是“礼物”还没有送到位,这些女主播都是很现实的主。
于是在两个月后,他直接向张某提出要与之发生两性关系,并且承诺事成后给她40万完的“包夜费”,而在视频平台那头的女主播张某听了,眼睛都睁得如灯笼般大,这不是人傻,就是钱多到没地方花了呀?于是张某当场就答应了,并且立马让李某找好了酒店开好了房间,等着自己过去应约。
但是张某还是考虑了一下,这数额巨大担心李某反悔,于是提出让李某支付43900元的定金,余额事成后再付,李某同意,直接给张某转账43900元。
李某转账定金
收到定金后张某兴冲冲地来到了酒店,但刚到酒店房间,李某却告诉张某自己身上现在只有150000元,张某一听心里就来了气,说好的400000元变成了150000元,这缩水也太厉害了吧?张某觉得李某是故意而为之,很显然是不讲信用嘛,但是心里想,150000元也是天价了,市场上哪有这个价呢,只是与自己的心里预期相差太远了而已,于是想着150000就150000吧,但这想法可不能让李某知道,她还是假装不乐意,并要求李某要打张340000万完的欠条。
酒店
李某其实当时身上确实是只有1500000元现款,并没有欺骗张某的意思,于是欣然同意,当场给张某写下了一张340000元的欠条。
张某收到了李某转账150000元和340000元的欠条后,就进冲凉房洗澡去了,刚洗完出来李某已经按奈不住,像只狼一样扑向张某,张某顺着他像只软绵绵的羊被扑倒在床上,于是两人一起开始巫山云雨了一番,两人各怀不同的心情完成了交易。
但是事情结束后,欲望消退的李某清醒了过来,他觉得张某和别的女主播给自己的体验也没有什么不同呀,凭什么要给她400000元这么高的价格呢?
于是他向张某提出要回那欠条,张某听了顿时就怒了,这李某的行径真的非君子所为,怎么说反悔就反悔呢,事情做完了却说价格高,哪有消费完了再谈价格的,这也太不讲诚信了。
但是李某不管张某怎么说,都坚决要回那张欠条,随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谁也说服不了谁,没想到张某一怒之下就要拔打110报警,声称要警察来主持公道,向李某讨个说法,李某也不示弱,直言怒道:“你打,你赶紧打!”
张某一怒之下竟然还真拔通了110,声称有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完成后不按约定给钱,事情解决不了谁也别想走出这个酒店。
这波操作,直接把到场的民警都吓得大跌眼镜!
民警到场后,两个还在争论个你死我活的,竟然不知道自己干的事情都是违法的,还想着民警过来为他们主持公道!
网图
民警到场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直接把李某张某都带回了派出所,并以涉嫌卖淫嫖娼进行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罚没张某非法所得近20万元。
而同时确定张某手中的欠条也缺乏法律效力,以作废处理。
李某张某没想到事情并没有像自己预想的那样发展,本来是让民警来评评理的,怎么还把自己给送进去了呢?
对于公案机关的处罚李某表示不服,李某甚至声称他们都认识四个月了,并且以“老公老婆”相称,他们的关系是情侣,而不是娼客与卖淫女的关系。
但是警方经过调查取证,以及李某张某的行为表现和供词可以确定两人是卖淫嫖娼无疑,张某也看到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走了气不过,这一切都是李某不讲信用整出来的,让自己得不偿失,因此李某所说与自己是情侣关系,她直接向公安机关否认了,她得让李某在里面呆上几天才能解气。
李某不服,直接就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理由依然是李某与张某是情侣关系,其行为不是卖淫嫖娼,而是情侣之间正常的亲密关系,要求公案机关撤回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终法院的判决让李某,张某如同蔫了的茄子。
网图
那么回归到法律层面,法院最终支持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其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我们来分析分析。
卖淫嫖娼的司法解释:卖淫嫖娼(Prostitution)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
通俗的解释就是,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也不管双方是什么样的身份,地位,只要双方发生性关系存在金钱作为交换条件的就涉嫌卖淫嫖娼,也就是一句话:你给了我钱财,我就与你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卖淫嫖娼的性质!
本案事实:
本案中,存在有争议的就是李某所提出的他们都认识四个月了,都称对方为“老公老婆”,以此证明双方是情侣关系,其行为是情侣之间的正常亲密行为,不存在卖淫嫖娼。
但是经过调查取证,这个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谁主张就谁举证,李某声称与张某是情侣关系,那就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行为是不存在卖淫嫖娼性质的,但李某根本提供不了有力的证据出来,并且关键是他还被张某直接出卖了。
而作为应被告方的公案机关提供了李某与张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张某亲自提供的证据和供词,完全确定双方并非情侣关系,而属于卖淫嫖娼。
至于双方以老婆老公互称,公安机关认为只是一种称谓,并不能以此否定双方不正当交易的事实。
法院最终采纳了公安机关的意见,认定二人的行为构成嫖娼。
如何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李某,张某都将面临10日-15日的拘留,并处5000以下的罚款,同时涉案的张某收取的将近20万元的嫖资所得,因为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所以会被依法收缴。
至于那张34万元的欠条,只是废纸一张!
《民法典》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像李某张某这种嫖娼性质的欠款,完全就是违反公序良俗,是违法操作,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也就是从头到尾这张欠条都是作废的,既然无效,那么双方也就没有这种债务关系,同时执法机关也不会按此进行追缴罚没。
网图
说句题外话,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李某虽然物质基础雄厚但精神层面却是缺乏的,他只有通过不断物色女性发生亲密关系而获取心理上的满足,也正因为情感精神层面的欠缺,才让另有所图的女主播有机可乘,利用色相引诱其不断进行金钱投入。
本以为自己从中占到便宜,其实真的不知道是谁在占谁的便宜。
他们所做的一切无非都是自欺欺人罢了,最终面临的还是人财两空的局面。
所以,一个人的富有,不光是物质的富有,更应该提现在精神的富足,只有精神也富足了,何须自欺欺人蒙骗自己呢?还“老公老婆”相称?
这称呼倍感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