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留学生因曾在国外感染过新冠被开除!做60次核酸均阴性:求包容新冠康复者(视频/组图)
5月29日,博主“我是小妖怪的人”发文称,因自己曾感染新冠病毒,失去了第一份工作。
据了解,她在乌克兰读研期间感染新冠病毒,回国后在某机构做俄语老师。该机构得知她曾感染新冠肺炎后,要求她离职。
“我是小妖怪的人”自述自己已做五六十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并在视频结尾称希望社会对新冠康复者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她并未透露机构名称以及沟通的更多细节,此前还在微博分享自己成为教师的经历。她在回复网友时表示,因为孩子们马上就高考了,不能冒一点风险,所以她当天晚上就搬走了。
据悉,“我是小妖怪的人”是一个河南姑娘,2021年8月,她开始在视频平台分享在乌克兰的留学经历,因很有戏剧性受到大量网友关注。在评论区,不少网友对她的经历表示同情:
也有人困惑,如果真的仅仅因为曾感染新冠病毒就被开除,为什么没有申请劳动仲裁?
截至目前,博主尚未回应。话题上热搜后,共青团中央在微博作出回应:
据央视消息,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不得以新冠肺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意见指出,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实,早在2020年1月,武汉多部门就曾发布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当年4月,最高法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不得以新冠肺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国《传染病防护法》更是明确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更何况开除呢?
另外,多位专家在多个公开场合也多次强调,治愈后的新冠肺炎患者没有传染性,全社会都不应该有任何歧视和恐惧的心理。可以说,如果有企业以曾经感染新冠为由开除一名员工,那么既是无知的表现,也是明目张胆地违法。
感染新冠不是人生污点。感染者只要没有违反防疫规定,都是疫情的受害者,他们应该得到的是关心和帮助,而不是歧视和排斥。
此前,泄露、传播感染者的隐私信息,臆想出各种花边新闻,把阳性感染者称为“羊人”,也在网上时有发生。因曾经感染新冠就开除员工,这样的行为,更显得恶劣。
一位网友说得很好,“孤立比病毒更可怕。”病毒是可以杀死的,得了病可以救治,但是孤立、排斥和歧视,更容易伤害一个人,且这种伤害是一种精神伤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抚平。如果这位博主的倾诉都是真的,哪怕事后涉事公司重新招回她,恐怕也难以像以前一样舒心开展工作了。
我们防疫的目的,难道不就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感染者,尽可能地治愈感染者,让他们恢复健康,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吗?这个初衷,不能走丢。他们成为感染者,已是不幸,我们不该再加剧和延续这种不幸,因为主要病毒还在,我们也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孤立和歧视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