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涉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已被移交(图)
据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周三消息,经省教育厅工作组会同相关部门对“网传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事件进行调查,发现罗崇敏涉嫌违法犯罪。近日,已按有关规定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综合澎湃新闻、人民网和《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公号“政知君”报道,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6月3日(端午节)发文《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日子》,被指侮辱英雄烈士,遭到网民举报。
云南省教育厅6月6日曾回应“网传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事宜时表示,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已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当时的通报提到,经初步核查,今年70岁的罗崇敏曾于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省教育厅厅长,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云南省政府参事,2016年1月退休。罗崇敏还在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聘任为第九届国家督学,任期届满后未再续聘。
不过,“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号同天发布声明称,罗崇敏不是国家督学。凡打此旗号宣传、炒作者,系别有用心,请广大媒体和网民切勿相信,以免被误导。
据报道,罗崇敏曾被媒体称之为“明星官员”。他在云南省教育厅任职期间,曾因多次发表关于教育改革的言论闻名。
退休后的罗崇敏在2016年12月13日于个人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对不起各位家人,一个女孩怀了他的孩子,已经两个多月了。希望家人理解,冷静处理这件事。微博发出不久即被删除,但内容已引发网民各种猜测。
罗崇敏随后辩称,其手机、身份证,以及手机内微博等信息被盗。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罗崇敏身份证、手机及其微博账号被盗信息“属实”。
2017年11月,罗崇敏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省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降级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由省教育厅管理。
处分之后的罗崇敏还曾公开亮相。2019年10月,罗崇敏曾到河北衡水中学调研。2021年7月,他还以“国家督学、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的身份出席了衡水中学举行的“点燃梦想,扬帆起航——2021年新加盟教师岗前培训结业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