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起6000元罚款,广西婴儿被县卫生局强行抱走送人!有一种调剂叫“抢人家孩子”(视频/组图)
“抢人家孩子,原来叫调剂!”
2022年7月5日,来自于广西桂林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的一份告知书,引发全网热议。
“调剂”一词并不陌生,高考填志愿可“服从调剂”,找工作可“服从调剂”,急需物资可“调剂”,但是“调剂孩子”,令人发指!
事情始末,刷新底线,三观震碎!
01
事发地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
这个这里地处湘江上游的大县,总人口约84.5万,是桂林市行政区规划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既是桂林市域副中心城市,又是桂北湘南的物资集散中心。
山清水秀之地,发生的事情却令人愤慨。
当地有户穷人家,男的叫邓振生,女的叫唐月英,
家境贫寒+文化水平不高,
两人共生育了4儿3女,共七个孩子。
据五姐邓海荣回忆:
小弟弟叫“邓小周”,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生于1989年9月8日。
“出生时左脚脚踝有块红色胎记”,这是她对小弟弟最后的印象,因为在弟弟不满一岁时,就被“抢走”了!
当时的弟弟刚刚蹒跚学步、呀呀学语,因为家里穷,还没有照过一张照片,就被一伙人强行从父母怀中夺走了……
网络图片
当年的她尚且年少,但已经知道保护家人,于是和大姐一面抱头痛哭,一面咬牙切齿却无能为力。
因为邓小周是家中老七,按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超生的孩子。
“当时乡政府以及计生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家交超生罚款,一开始家里没有钱,家里面的一些家具、电视、猪等都被相关人员带走抵押。我的父亲前后大概借了几千元,但是一直未能交齐超生罚款。”
因为没有凑齐大约6000元的罚款,不满1岁的小弟弟就被全州县安和乡计生站的高某某和几个人抢走了!
很多年后,母亲唐月英依然清晰地记得:
那个8月闷热的夏天清晨,她带着不满1岁的小周被“安排”到了全州县的桥头旅店二楼,小宝宝穿着花衣服和自己做的布鞋……
那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亲生骨肉,因为很快,时任全州县安和乡计生站的高某某和另外几个人走了进来,将她的孩子强行抱走了!
她哭干了眼泪,但无济于事
因为交不起6000元罚款,她的孩子就被带走、送养、“社会调剂”了!
02
此后,全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小周周。
那份因贫穷而被迫骨肉分离的屈辱和痛苦,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在全家头顶!
在孩子被“抱走”的30多年里,全家人一直在全州县到处打听他的下落,
我苦命的孩子,爹娘无能啊!
只想知道你被送到了哪里,
是否吃得饱、穿得暖……
邓海荣说,“在全州县里,听说谁家的孩子是被抱来的,我父母就去打听核实,但是一直没有弟弟的下落。”
时光荏苒,苦日子总有熬到头的时候,
家里其他的孩子渐渐长大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知识的涌入,
他们逐渐意识到当年的种种或许是不对的!
而此时,邓振生和唐月英已经年迈,最后的心愿就是想再见“小周周”一面……
于是,2017年家人在“宝贝回家”网站登记了寻找孩子“邓小周周”的帖子,但是目前这篇帖子已经被管理员屏蔽,无法查看。
去年,他们去报了警,安和派出所曾就邓小周被抱走一事进行调查,当时邓家父母还去派出所进行了血样采集,但是依然没有结果……
然后他们去信访,希望寻求帮助。
但是几天前,他们收到了全州县卫健局的批复:
“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
这份落款为全州县卫健局的《关于唐月英、邓振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上,“社会调剂”几个,字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
孩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广西全州方面竟能堂而皇之的打着“调剂”旗号把襁褓中的婴儿直接从亲生父母怀中“抢走”,还美其名曰“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
在过去持续的很多年中,全州到底“调剂”了多少孩子?
而更可怕的是,据知情人士称,这些孩子究竟去了哪里?“调剂”给了什么人?调剂过程中有没有出现意外夭折的现象?统统都不得而知!
因为在“不予受理告知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当时被同意调剂的超生孩子的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
当然,调剂一个孩子有没有收钱?收了多少钱?更加不会有任何记录留存。
很多罪恶,就这样永远湮没在历史的车轮下。
03
收到这份《不予受理告知书》,邓家老父亲实在难以接受。
考虑到老人身体状况实在不好,孩子将此事发布在了网上,于是一些被封禁的伤痛,终于重见天日。
网络的持续发酵,也终于推动了事情的发展。
7月5日下午,五姐邓海荣表示:全州县卫健局、安和镇政府和安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他们家就弟弟被抱走一事进行问询,“他们看了我们准备的材料,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承诺,会帮忙一起寻找邓小周的下落。”
随后,一份落款为全州县公安局的《全州县公安局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在网上流传。
其中提到,关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邓某某向桂林市政法委提出“要求对全州县安和乡原副乡长黄某某、原计生站站长高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立案侦查”的事项,信访部门已登记,并依例转全州县公安局安和派出所办理。
▲相关《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
7月5日,有记者致电安和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立案,“毕竟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们要侦查,肯定要先调查取证。”
该工作人员还称,
“是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反馈下来立案的”。
与此同时,桂林市政府发布了情况通报:
“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全州县未见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祥光人员停职检查!”
但仅仅停职几个干部,就够了吗?
多少孩子的命运已经因此改变。
04
“调剂孩子”,这放在当下耸人听闻的政策,
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竟是“合理合法”的!
而且,不仅仅是在广西,很多其他地区也都曾曝出过“将超生孩子进行社会调剂”的情况。
2014年5月7日,《中国青年报》就曾刊发《超生女孩因家庭交不起罚款而被送养“调剂”23年》的报道:
四川省达州市魁字岩村的姑娘谢先梅,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超生”的孩子。
她的生母在生下大女儿后,就戴上了避孕环,但避孕屡屡失败,接连堕胎了十一二次……
1991年,再也不想流产的女人怀着谢先梅逃离了达县,跑到开江一户素不相识的人家生下了小女儿。
回家后,计生办向他们提出了8500元的超生罚款。
“没有交钱,他就把我们母子弄到公社去,公社去住了两晚上,就住在他们那个办公室,就在椅子上坐了两晚上……坐了两晚上我实在交不出来钱,又把我放回去了,到10月份他就来抱了娃。”
然后,这个小小的女婴被抱到了计划生育办公室,然后被一个叫谢运才的单身男人抱回了家。
“当时屋里坐着7、8个男人,她只要我抱!”
回忆这一幕,老谢依然满眼放光,
当时,谢家的房子“垮得狗都关不到”,三十好几的他穷得娶不上媳妇,正巧同村有个在南外镇打工的人对他说,要不去领养个孩子吧——南外计生办现在就有个女娃。
于是他卖了家里的两头猪,凑够了200多元交给了计生办,将女娃抱回了家。
报道中明确提到:这种把交不起罚款的超生家庭的孩子交给单身人士领养的做法,被称为“调剂”,在23年前的达州是一种处理超生婴儿的举措。
长大后,谢先梅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也听说了家里的过往,当时她选择勇敢地站了出来,她说,“开始时,我想,能不能向计生办讨个说法?就算让他们赔给我一块钱都好,不是为钱,就是让他们认个错”。
但是,没有人向她们认错。
还有湖南。
曾有《财新》杂志的报道《邵氏“弃儿”》称,
“2002年至2005年间,以计生部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强行抱走婴幼儿的行为,在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
每一段悖谬的历史,
都交织着无数人错位的一生。
90年代,似乎并不遥远,
还能发生这么恶劣的事件,令人震惊。
问了一位律师朋友,“调剂孩子”违法吗?
他给出的答案是:不但行政违法还涉嫌刑事犯罪。
“即便按照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关部门也只能只对超生者进行行政处罚,具体为罚款等措施,相关政府部门也无权将孩子抱走进行所谓的社会调剂。决策执行该政策的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
此外,还涉及了各个缓解,是否存在严重渎职?是否有执法者和人贩子联手?
如果有,那就不仅仅是普通渎职了,
因为普通渎职罪一般最高也就7年,但如果交给人贩子,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人为撕裂的伤痕远比自然的创伤更难以修复,
就像信任一旦失去,
哪怕口吐莲花,也不会有人相信一句了。
人命不是商品,不是可以任人安排的资源,
“调剂”一词挑战了人的常识,也践踏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如果孩子都能调剂,那还有什么是不能调剂的?是不是只要打着“调剂”的招牌,万物都可以调剂?
这件事,绝不是一句“统一安排社会调剂”和“无任何记录”就能够草草了之的。
全社会来一次“调剂孩子”拉网式排查,势在必行,那些被抱走的孩子,不能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