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09日 14.9°C-16.1°C
澳元 : 人民币=4.72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痛心!堪培拉17岁少女于Queanbeyan自杀身亡,死因竟是生前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组图)

2022-10-07 来源: CBRLife堪生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痛心!堪培拉一个活泼可爱的17岁女孩在遭受数月的虐待后死亡。

验尸官给出确切证据表明死亡原因是自杀!她的母亲说,在发现女儿的死因是在家庭暴力背景下自杀后,她将继续为了女儿的正义而战。

痛心!堪培拉17岁少女于Queanbeyan自杀身亡,死因竟是生前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组图) - 1

Queanbeyan验尸官法庭周五得知17岁的Charli Powell在2019年2月自杀身亡时,"在半夜独自一人,处于非常绝望的状态"。

她曾与被定罪的罪犯Rohan Allan Rosewarne保持着关系,验尸官调查发现,Rosewarne在她死亡前曾给她发过许多轻蔑的短信,包括 "我会刺穿你的喉咙"。

但被指认的罪犯Rosewarne在审讯中否认杀害Charli,在他被指控于2018年在ACT袭击Charli之后,他被置于保释条件和家庭暴力令之下。

在相关日期的凌晨4点11分左右,Rosewarne在Queanbeyan中心西部Crestwood的Freebody Oval的一个厕所里发现Charli没有生命迹象。

此前两人之间有一系列通话。

他叫了一辆救护车,并告诉接线员Charli已经上吊自杀了。

当救护人员到达时,Rosewarne和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尝试心肺复苏,但Charli已经无力回天。

痛心!堪培拉17岁少女于Queanbeyan自杀身亡,死因竟是生前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组图) - 2

新州副验尸官Harriet Grahame说,在权衡各种可能性后,她确信Charli的死亡是自杀。

Grahame女士说,"应该非常清楚,自杀事件是在家庭暴力的背景下发生的"。她说:"她的死亡很可能是一种冲动行为,但在她自杀前的几个月里,她曾遭受过严重的言语和身体虐待。

我毫不怀疑这对她的决定产生了影响。"Grahame女士说,她对死因的认定是基于一些因素,包括医学证据,"为Charli的死亡可能是由上吊而不是勒死提供了客观支持"。她说:“没有表明有挣扎的防御性伤口的证据。”

验尸官说,虽然Rosewarne在审讯中作证时 "思想经常混乱,脾气也只是刚刚得到控制",但她认为 "他能勒死Charli并在几分钟内立即报告自杀是绝对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他在晚上早些时候勒死了Charli,然后伪装成自杀,同时制造他们之间的电话记录,这种想法也同样不可信,"Grahame女士说,"Rosewarne先生似乎没有能力进行如此复杂的伪装。"

她说,如果Rosewarne真的造成了她的死亡,最安全的做法是把她留在那里让别人发现。"特别是他知道他有逮捕令,知道如果他与警察有任何接触,他可能会被拘留,"Grahame女士说。

法庭听取了一位证人对Rosewarne的描述,他在现场真的很悲痛、震惊、非常不安和痛苦。

一名警官也给出了类似的看法。Grahame女士说:"在我看来,在与Rosewarne先生发生某种纠纷后,Charli离开了他的家。

他们有可能在电话里继续争执,可能说了一些可怕的事情。"

痛心!堪培拉17岁少女于Queanbeyan自杀身亡,死因竟是生前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组图) - 3

验尸官说,对Charli的家人的震惊 "表明他们没有想到Charli会采取这样的行动,并且已经考虑到她最近找到了一份工作,她受到朋友和家人的爱戴,她有很多生活的意义"。

验尸官说,她理解 "查莉的家人将对这一调查结果感到失望,并可能感到愤怒"。"我很抱歉加剧了他们已经遭受的悲痛,"验尸官说。

Grahame女士向Charli表示敬意,称她 "充满了乐趣",其 "充满活力和欢快的个性给那些认识和爱她的人带来了许多欢乐"。

她说:"我向查莉的家人和朋友表示诚挚的慰问,对他们的深重损失表示哀悼。

结果出来后,Charli的母亲Sharon Moore说她 "将继续战斗"。

Moore女士说:"我将努力争取复审。"我将永远记得她是一个快乐和活泼的人。

她给了我那么多的爱,让我终生难忘。"代表Moore女士的律师Michael Bartlett特批评了对死亡的调查,他说7月份的审讯,Queanbeyan警方匆忙宣布这是一起自杀事件。

Bartlett先生敦促验尸官对死因作出公开结论。

今天,验尸官同意她的律师给出的意见,即应将调查结果发送给Queanbeyan警方,以考虑是否适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判断警方在ACT发出的保释和家庭暴力令的系统是否充分。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未获本站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在获授权前提下,转载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