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更新立法,doi偷摘避孕套纳入犯罪!(图)
根据西澳性犯罪法的更新计划,在性行为中未经允许摘除安全套的行为可能成为犯罪。
由前最高法院法官Lindy Jenkins担任主席的法改委正在考虑性同意的概念。
在进行性行为之前积极确保当事人愿意发生性行为,是否应在立法中得到反映。
该独立机构还在研究通过欺骗手段使同意发生性行为的做法是否应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即一个人在性行为中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下避孕套。
(图片来源:西澳人报)
澳洲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RMIT University) 在10月份的一份报告中对1001名澳洲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人(56%)不知道他们居住的地方是否明确将摘掉避孕套的行为是不是犯罪。
在塔州、新州和维州,这种私自摘掉避孕套的行为被明确定为犯罪。
这份文件还讨论了西澳是否应将对儿童性诱导纳入犯罪,即成年人获得儿童的信任,或者获得他们生活中其他重要人物的信任,以便对他们进行性利用。
西澳已经有法律规定,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医生、护士、助产士、教师、警察、寄宿生主管、宗教牧师、幼儿工作者、家庭外护理人员、注册心理学家、学校辅导员、青年司法工作者和某些社区部官员,有义务报告可疑的儿童性虐待。
(zho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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