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法官被任命为澳洲全国反腐委员会监察专员(图)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曾经领导了对澳大利亚士兵在阿富汗战争罪指控调查的保罗·布雷顿法官(Paul Brereton)被任命为全国反腐败委员会(National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NACC)监察专员(commissioner)。该机构将从今年年中开始运作。
65岁的布雷顿法官曾在新州上诉法院任职,他也是陆军预备役少将,在过去几年他领导了对举国震惊的澳大利亚士兵在阿富汗犯下战争罪指控的调查,并在2020年11月发布了里程碑式的调查报告,建议对涉嫌谋杀39名囚犯和平民的19名士兵进行进一步调查。
全国反腐委员会还有两位副监察专员,分别是: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的前首席执行官妮可·罗斯(Nicole Rose)和前人权委员会残疾歧视专员本·冈特莱特(Ben Gauntlett)博士。资深大律师盖尔·弗内斯(Gail Furness SC)将担任监察员。
NACC监察专员的年薪将为728,900澳元,副专员年薪为569,470澳元。
司法部长马克·德雷福斯(Mark Dreyfus)说,这些任命是根据政府的择优和透明政策做出的,并得到了负责监督NACC的议会联合委员会的批准。
他表示保罗·布雷顿法官是“澳大利亚最受尊敬和最合格的调查人员之一”。
“我知道这些人有经验和能力来领导全国反腐败委员会度过其最初几个月和几年的运作,并为未来的成功做好准备,”德里福斯说。
新闻背景:澳大利亚全国反腐委员会
成立一个全国反腐败委员会最初被提出来是在四年多前,这也是工党的重要竞选承诺之一。
设立全国反腐委员会被认为是40多年来对澳大利亚联邦公共问责制的最大改革,在国际上也是一个历史性步骤。
建立专门反腐机构在许多亚洲、东欧和发展中国家都很普遍,尤其是自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发布以来。但是,澳大利亚是经合组织中第一批在国家层面采用这种深远模式的国家。其他大多数经合组织成员国,如英国、美国和新西兰,仍然依靠传统的执法机构、只使用刑法来根除官员腐败。
澳大利亚各州拥有常设独立的反腐委员会,现在成立的全国委员会将把这一模式运用到国家层面。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