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7死11伤重大刑案看似意外事故,实因情感纠纷(图)
只差几厘米,王辉(化名)的孩子就会被卷入那辆白色轿车中。当天,他正带着孩子前往亲戚家,那辆白色轿车先是撞倒了一辆电动车,随后加速向他们冲来。
2023年5月13日下午14时许,山西兴县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根据警方通报,当时,郭某亮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逃窜,将1名出警人员和13名行人撞倒。截至发稿,该案件共致7人死亡,11人受伤。
通报中警方披露了这起无差别伤害事件的缘由:犯罪嫌疑人郭某亮27岁,因情感纠纷先是残忍夺去了女方一家的生命,随后开车到县城里乱撞。
据媒体报道,被撞人员中有多名学生,还包含一名出警人员,伤势较重。
加速逆行的私家车
在侥幸避过冲撞后,王辉看到前方地上躺着好几个人,随后他报了警,但不敢逗留,“不敢让孩子多看”。
“三四十年来,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别说孩子,我自己腿也发抖。”王辉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天他要带孩子去亲戚家,自己骑自行车走在前面,上小学四年级的孩子在后面,两人都走得很慢。
突然间,他看见前面那辆白色轿车撞倒了一辆电动车,但是白色轿车并没有停下,反而加速向他们正面冲来,距离大概只有二十余米,“我连忙叫小孩靠边靠边,那车还在加速”。好在,最后车子只是剐蹭到了自行车的轮胎。
另一名目击者李祥(化名)也与肇事者迎面而过。“当时,我停车准备打电话,听到有特别刺耳的金属碰撞的声音,抬头一看,离我有50米距离,对面一辆白色轿车行驶中。车前盖上躺着一个女人,一动不动,这辆车从我车边擦过后,又撞向两个骑电动车的人。”
“现场的人都蒙了,太快了,前后不到两分钟”,李祥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当时他看到马路中间和道边,都躺着被撞伤的人和电动车,“被撞到的人都一动不动,现场惨不忍睹。”
王辉与白色车辆相遇的位置位于当地的文泉小学门口。据他介绍,事发街道为县城的主街道,附近有三四所学校,尽管是周六,但学校附近有不少课外补习机构,当时下午两三点,正是家长送孩子上辅导班的时间。
因此,路上的人流量并不少。王辉回忆,路上好些是送孩子上学补课的,骑电动车的不少。街道为双车道,中间没有隔离带,白色车子走在路中间。在横冲直撞之后,这辆白色司机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后停下。最初,不少人误以为这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事发后,兴县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15名伤者被送往该医院,其中有多名孩童。
因情感纠纷
5月14日下午,山西省兴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 5月13日下午14时许,兴县奥家湾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启动侦破机制,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亮(男,27岁)因感情纠纷在奥家湾乡沟门前村将郭某英(女,21岁)致伤,将裴某英(郭某英的婆婆)、蒋某龙(郭某英的丈夫)、蒋某宸(郭某英的儿子)杀害。随后,郭某亮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逃窜,将1名出警人员和13名行人撞倒。截至目前,该案件共致7人死亡,11人受伤。
现场视频画面显示,肇事之后,该男子跑到了一座30多层的高层建筑里,试图跳楼,随后被民警抓获。
沟门前村蒋姓党支部书记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郭某亮并非村里人,案件正在侦办中,具体详情不便告知。沟门前村一名村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此前未曾在村里见过郭某亮,郭某英大概两三年前嫁到村子里,与蒋某龙育有一个孩子,才2岁,事发前蒋某龙在太原打工,这几天刚回来。
“这家人挺老实的,简简单单,在外也没有什么冤仇”,该村民称,几天前,两人刚从自己经营的店铺门前经过,夫妻俩关系看起来挺好的。
据南方周末报道,蒋某龙的堂兄称,郭某英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自己正在照看并安抚长辈情绪。蒋某龙的父亲五十七八岁,是名瓦工,蒋某龙是搞装修的。蒋某龙堂兄也并不清楚案情。
蒋某龙堂兄称,5月13日当天,蒋某龙夫妻俩刚好回村,他们在县城的房子刚刚装修完,回来探亲。两人返回县城的路上,发生了这个事情。
律师:免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我是个开车的,基本上和车打了一辈子交道,我判断这个事肯定是故意的,没有什么精神病会这样,撞了人还没有半点减速的意思。”王辉提到,还好郭某亮被及时截住,按他驾驶的方向,再过个五六百米,就到了县城里的中心广场。
从警方通报来看,郭某亮的行为源于情感纠纷,他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惩处?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郭某亮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在此次事件中,郭某亮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先是故意杀人,而后又驾车冲撞行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当数罪并罚。
付建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尽管2010年最高法在《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但是不正当的情感关系,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宜一律从宽处罚。并且犯罪嫌疑人郭某亮后来又犯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脱离了情感纠纷的范畴,不能因情感纠纷而从宽。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指出,因情感纠纷心生杀人之意,不管情绪有多大,在法律上都不是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理由,因为中国刑法没有规定情感纠纷系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法定事由,而且中国刑罚的原则之一是罪刑法定,“因本起凶杀案性质极为恶劣,案情复杂,为更好地更快处决该案,建议当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嫌犯郭某亮杀害多人,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为恶劣,其社会危害性极大,若经司法鉴定,嫌犯郭某亮无精神病,那么嫌犯郭某亮将面临死刑,免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赵良善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