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3岁少女遭祖母男友多次性侵,染多种妇科疾病,男子获刑19年(组图)
山西太原中院5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和5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一宗案例引发舆论关注,案中13岁女孩竟多次遭到祖母的男友性侵,染上多种妇科疾病。最终,涉事男子被判19年有期徒刑。
案情指,被告马某某于2020年12月与受害者王某某的祖母确立恋爱关系,之后与王某某及其妹妹一同生活。
在明知王某某为13岁未成年人的情况下,马某某仍于多地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猥亵行为,导致王某某后来在医院检查诊断患有多种妇科疾病。
检方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对受害者王某某予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意见。
经审理,法院认为,马某某作为与受害者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且有强奸犯罪前科的人员,多次、长期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多次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太原中院公布该宗案例。(红星新闻)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后,法院最终依法以强奸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15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另外,除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医疗费、检查费、营养费等费用外,法院又认为在案发后,从王某某与其母亲的交流及聊天记录中看出其情绪消极,案件对其造成的身心创伤和影响是长期的、较难磨灭的,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根据被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支持2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