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5日 20.2°C-22.7°C
澳元 : 人民币=4.55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违反“使用避孕工具”的约定算性暴力吗?韩国法院和检察院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图)

2023-08-11 来源: 奋斗在韩国 原文链接 评论3条

韩国有一对交往4天就发生性关系的恋人。当时女方以男方使用安全套为条件,同意发生关系。

但是,男方却在没戴安全套的状态下开始了关系,而且在女方进行了警告的情况下依旧继续行为。女性反抗后,男性将其制服,强制要求与其发生关系。最终,女性以涉嫌强奸对男性进行起诉。

韩国检察机关和法院就以“使用避孕工具”为前提的恋人性关系中,如果男方不使用避孕工具,是否可以看作是强奸而提出了相反的意见。

据韩媒获得的公诉状等资料显示,检方对该案做出了“因为证据不足而无嫌疑”的结论,并于去年10月进行了不起诉处理。

如果需要强奸罪成立,必须伴随着威胁和暴力。但是检察机关认为,在关系开始后,男性压制女性抵抗的行为不是暴力。检方主张:“这是伴随在关系行为中的身体压力。”

检方还判断认为:“在女性同意发生性行为的情况下,男性没有佩戴安全套的行为是否是违背了女性的意愿,还需要看男性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

女性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分不服,向法院申请了裁定。

法院表示:“强奸罪中的暴行不一定必须是先行行为”,并在今年5月听取了女方的立场。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30部表示:“判断强奸罪暴行是否达到了使受害者无法反抗或有明显困难的程度,不仅要综合其暴行内容和程度,还要综合有形力量的行使经过、与受害者关系等所有情况来进行判断。”

随着法院决定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也对男性进行了不拘留起诉,并在6月9日移交审判。该案的第一次庭审于10日下午进行。

违反“使用避孕工具”的约定算性暴力吗?韩国法院和检察院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图) - 1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3)
土澳村医
土澳村医 2023-08-11 回复
这在美澳这样的国家,法律是会判强奸的,譬如华盛顿小姐起诉泰森。
Mik_Hee
Mik_Hee 2023-08-11 回复
看来女性在性关系中的意愿和权益还是太容易被忽视了!这样的男人根本就没有尊重对方的想法
IAM_ANSAMA
IAM_ANSAMA 2023-08-11 回复
关键问题是,男方是否意识到女方不愿意发生关系?如果是的话,那他的行为就是强奸!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