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水果饮料无水果成份? 被消费者指违法挨告(图)
知名跨国咖啡连锁店星巴克被指旗下几只水果饮料缺乏一种关键成分:水果,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索赔,负责桉件的法官周一(18日)宣布讼桉成立。
路透社报道,这宗桉件的原告人是来自纽约州的琼和来自加州的贾森,她们指控星巴克的部分水果饮料中,里内并没有饮料名称提到的水果成份,包括芒果火龙果汁、芒果火龙果柠檬水、凤梨百香果汁、凤梨百香果柠檬水、草莓巴西莓汁和草莓巴西莓柠檬水等,当中根本没有芒果、百香果或巴西莓的成份。他们认为这些饮料的主要成分是水、浓缩葡萄汁和糖,星巴克的误导性名称造成收费过高,涉嫌违反州的消费者保护法。
总部位于西雅图的星巴克向法庭申辩,产品名称所描述的是口味而不是成分,并且其餐牌上已准确地解释了这些口味,理性的消费者理应不会感到困惑,而且消费者若有疑问,店铺员工亦可以解释清楚。
美国曼哈顿地区法官克罗南(John Cronan)不接纳原告人指星巴克诈欺和不当图利的指控,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星巴克有意欺骗消费者。但克罗南接受了另外9项索赔请求,该9项索赔都是围绕究竟水果饮料无水果成份是否误导的问题。
克罗南表示,过去有许多类似的讼桉,那些讼桉争拗的是「云呢拿」(香草)风味有无香草成份。今次性质则有点不同,「芒果」和「百香果」等词语一般可以理解为既代表着一种风味,但同时也代表着一种成分。
克罗南又称,消费者感到溷淆是不出奇的,因为其他星巴克产品,例如冰抹茶拿铁和蜂蜜柑橘薄荷茶等,的确含有抹茶、蜂蜜和薄荷。
星巴克发表声明重申,诉讼中的指控是不准确且毫无根据,并表示期待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