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冒名姐姐结婚20年后无法使用结婚证,检察建议(图)
冒用他人姓名结婚登记20年,结果影响正常生活怎么办?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因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
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4月,高某乙通过家人介绍与艾某某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因结婚时高某乙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家属使用其已登记结婚的姐姐高某甲信息为其办理了婚姻登记。2023年初,高某乙急需使用结婚证,结果因结婚证信息登记有误,无法使用。为此,多次到行政机关申请撤销,却被告知无法撤销,去法院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属于高某乙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引发的争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但不撤销对高某乙及其姐姐高某甲的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据此,检察机关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及时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给高某乙夫妻重新办理了婚姻登记,20年冒名结婚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检察官说
经办检察官表示,婚姻登记事关婚姻关系保护,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事关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巩固。少数人出于种种目的,故意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检察官提醒,婚姻登记与个人生活关系重大,一定要严格遵守婚姻法有关规定,如实、准确登记个人信息,防止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