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中奖真诈骗,一学生被骗近万元后自杀,主犯诈骗罪成判囚终身(图)
9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打击治理电信网路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宗案件中,更有学生被骗后自杀身亡,诈骗集团主犯因诈骗罪成被判终身监禁。
2016年6月初,被告陈某慧、熊某江密谋诈骗财物。陈某慧购买「钓鱼网站」域名及4万个手机号码信息,虚构「淘宝」平台或「奔跑吧兄弟」节目等中奖信息向前述手机号码群发,再冒充客服人员以缴纳「保证金」、「税金」等为由骗取「中奖者」的财物。
2016年6月至同年8月底,陈某慧、高某忠、范某杰、叶某锋、熊某江等人采用前述诈骗方法,先后骗取被害人蔡某妍等63人财物合计104.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蔡某妍被骗9800元后投海自杀。
被告林某雅明知叶某锋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办理POS机,后叶某锋透过该POS机以刷卡消费方式,为陈某慧及他人转移诈骗所得等资金420.2万余元 。2016年7月2日,被告陈某亿办理5张银行卡并出售,上述银行卡亦被陈某慧等人用于诈骗犯罪。
早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陈某慧还雇用他人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组,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中奖诈骗讯息共计73万余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陈某慧、范某杰、高某忠、叶某锋、熊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该犯罪集团诈骗数十人,一被害人因被骗自杀,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五人均是主犯。
林某雅、陈某亿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销售点终端机、银行帐户予以协助,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囚15年至2年半,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陈某慧等人结成诈骗集团,虚构中奖资讯实施诈骗。诈骗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并造成一名即将入学的大学生自杀的恶劣后果,人民法院对陈某慧顶格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