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7旬华妇被撞死,仅以一张罚单300元罚款了事(组图)
华埠启蒙学校副校长陆女士(* Loke)遭单车撞伤殒命案日前再获新进展。
如警方所预期的一样,伤人男子获曼哈顿地检办公室开出一张罚单,面临最高300元罚款。
与此同时,在对涉案男子进行问话后,警方表示,针对案发当时涉案男子是否有表明自己为肇事者身份一事,又出现了“各说各话”的形势,但遗憾双方说辞均无从证实。
根据警方所提供的信息,伤人者为一名名叫琼斯(Antwan Jones)的非裔男子,现年22岁,记录在案的最后住址为曼哈顿下东城。在此次案件发生前,并无任何犯罪被捕记录。
市警消息,9月5日上午10时27分许,现年69岁的陆女士在格兰街(Grand St)夹基士提街(Chrystie St)的人行道东北角,被骑着单车沿着基士提街向北行进的琼斯撞倒,头部受重伤。
陆女士随后被送往了表维医院(Bellevue)接受救治,后于9月7日不治身亡。
后有媒体在报道中指出,案发后涉案男子曾与现场警员进行交流,但随后便被警方放行。
由此引发了社区对警方“不作为”、“包庇执法”的指摘与质疑。受害者家人亦就此举行记者会,向警方寻求真相,要求警方公开调查结果。
经过调查,市警交通高速管理部(NYPD Highway District)随后回应表示,案发当时,2名来自市警19分局的警员在附近执行加班任务。
根据对当事警察问话,琼斯在案发后主动走向二人,告诉二人有一名老妇摔倒,可能需要二人的帮助。
二人随后前往事发地,查看了陆女士的状况,确认当时她仍有意识,但未能就发生了什么向警方做以说明。
而琼斯自始至终未告诉这2名警员,自己就是撞倒了陆女士的人。令警方将其当做了一名“热心路人”。
在不确定是否存在语言障碍、以及陆女士是否因健康状况而摔倒的情况下,二人遂向主管警佐(Sergeant)进行了汇报。
在没有其他目击者证言的情况下,3名警员遂向被当做目击者的琼斯询问了情况,案件于是被作为“援助案件”(Aided Case)进行了处理,陆女士被送往了表维医院接受救治,琼斯也由此离开了现场,且并未留下任何自己的个人信息。
警方表示,5分局警佐在随后查看监控时发现,陆女士并非摔倒,系被单车撞倒。
加之根据报警系统中存在的“撞人”信息,警方遂确认,当时还尚未被确认身份的琼斯为肇事者。案件在由高速管理部接手后,立即被转为了肇事逃逸案进行调查。
针对案发现场为何未留琼斯个人信息,令调查确认他身份耗时过久的疑问,5分局局长陈韬在不久前的5分局警民会上曾回应表示,对于当时被作为路人、而非肇事者的琼斯来说,他有权拒绝向警方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
9月21日,警方在寻得琼斯后对其进行了调查问话。然而,与当事警员们的说法有所不同,琼斯表示自己在现场便告诉了警方是自己撞了陆女士,称但警员们似乎忙于查看陆女士情况,没听到他说的这句话。
对于当事警员的说法,警方表示,二人因以为并非罪案现场,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并未打开随身摄像执法记录仪,令说法无从考证。
而琼斯的说法也同样因为没有证据做支撑,从而无从考证。令整个局面陷入一种“各说各话”的局面。而对于2名警员是否涉及失职以及是否会面临惩戒,警方表示或将有待内部调查后决定。
而根据当前法规,由于缺乏对单车的规范惩戒,加之琼斯在案发当时精神状态良好,无从证明存在酒驾毒驾等恶性因素,也无从证明琼斯系蓄意撞伤陆女士。因此警方曾推测,琼斯最终控仅将面临一张罚单的惩戒。
这一猜测于日前获得证实。据悉,基于上述因素,地检办公室不会对琼斯发起检控、诉以任何刑事罪名。
取而代之,向琼斯以闯红灯(Disobey Red Light Violation)的罪名开了一张罚单。如若获法庭认可,届时他将面临最高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