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6日 14.4°C-16.5°C
澳元 : 人民币=4.56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2023-10-02 来源: 留学生吐槽君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伊拉克网红Noor Alsaffar 今年23岁,他在网上有接近30万的粉丝。

Alsaffar的性别为男性,但这几年他一直热衷在网上展示自己穿着女装,戴假发,画着精致"芭比妆"的样子。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1

然而Alsaffar没想到,他的这个举动,最终令他惹上了杀身之祸…‍‍

Alsaffar在网上留下的最后一条帖子是在本月17日。那天,他在TikTok上po出和另一位男网红直播连线的短片。‍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2

当时两人在直播连线里聊得热火朝天,Alsaffar穿着自己惯常的女装,戴着齐刘海假发,画着精致的妆容。‍‍‍‍‍‍‍‍‍

而评论区的网友也热情围观,为两人捧场,刷礼物。‍‍

翻看Alsaffar过往的视频,大多都是这种画风。他有时穿着"妖艳",自信展示给网友。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3

有时他会和自己心爱的狗狗一起出镜拍视频,或者展示自己刚做的美甲。‍‍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4

在别的国家,这也许只是一个行为稍微出格的网红。但伊拉克对这种变装行为并不支持态度。

早在2020年,他就曾为自保而解释自身的行为,当时,他对媒体表示自己既不是变性人,也不是同性恋,只是一个变装者和化妆师、模特。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5

2021年,他再度做客另一位伊拉克博主的油管频道,当被问到是否对网友的"恐吓"信息有点担心,他回答,自己"非常谨慎,但并不害怕"。

这之后,Alsaffar安全无虞地过了两年,并赚得了不少经济收入。‍‍‍‍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6

然而就在这几天,一个噩耗传来:Alsaffar在本月25日于巴格达遭到枪击身亡!

案子细节暂未对外公布,伊拉克警方目前确认本案为一次"犯罪案件",并表示将在之后公布更多细节。

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就丧命枪下。不得不让人脊背发凉。‍‍‍

就在他被害的新闻曝光出来后,很多网友去他的账号底下表示惋惜:

‍‍‍‍‍‍

"💔现在已经太晚了吗?"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7

"任何传教士都无权杀人,没有法律、司法机构、人代表绝对正确。他只是一个人类,犯错是允许的,总有一天他会悔改。"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8

Alsaffar的死,很可能和伊拉克对LGBT群体并不友好的态度有关。多年来,关于同性恋伴侣遭仇恨攻击和杀害的案件就在伊拉克频发。‍

2009年,两名同性恋男子在巴格达的贫民窟被杀。在此之前,有多达35人因为同性恋或者被怀疑为同性恋而杀害。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9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10

近年也发生了23岁跨性别女性Doski Azad在"出柜"后,被自己亲哥哥手刃的血腥谋杀案。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11

如今,Alsaffar突然被枪杀,看起来完全是一样的情节。只是,Alsaffar曾多次强调自己只是变装爱好者,并非跨性别和同性恋。

今年以来,伊拉克官方大为收紧了对LGBT人群的态度,最近,伊拉克议会提出一项法律草案,明确规定将同性性行为,变性变装表达等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草案提出,对于同性关系者,终身监禁和死刑可以适用。对待那些"帮助同性恋者在一起的人",7年徒刑也将适用。

言下之意,无论同性恋本人还是他们周围的亲人、朋友,只要是对此事知晓,又不主动上报官方的,都属于包庇、促进的"同伙","帮凶"7年徒刑往上走,"主谋"无期或者死刑。‍‍‍‍‍‍‍‍‍‍‍

草案还规定,对于那些"模仿女性"的男人,他们也会受到刑事指控,最高判处3年徒刑。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12

这点看起来,就是专门针对Alsaffar这种不穿"自己该穿的"正常男装,而去模仿女性穿着打扮的人…‍‍‍

目前这个草案还等议会投票结果,如果一旦通过,将成为史上最严厉围捕同性、变性、变装群体的法律条款。‍

上个月,伊拉克的媒体监管机构也宣布,未来在所有传统媒体以及社交媒体上,都禁止使用"同性恋"这个单词,转而使用"性偏差"来代称。

伊拉克23岁男网红被枪杀,只因喜爱穿女装(组图) - 13

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

当中的压抑和窒息,可想而知...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